“改革”,是要恢复“政治权力”为公共权力~“天下为公”(公天下),非一个人、一个集团的“红色江山”。国家的“发展”,是“无为而治(老子语)”~“民选”政府~“政治权力”不干涉“自然市场经济”。现在,又倒退为私有的家天下……。逆反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民主大潮!
黑暗!黑暗!……
“法”~公平、正义~“自然法”
“宪法”~对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一致的,是公共性、普世性的。是公平、正义的。任何个人、政党无权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也无权随意修改宪法!
中国只有一部真正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修订)】(现台湾地区延用)。该宪法确立了“民选”、“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这基本的公共性、普世性的公正原则。
(子牧著)~转摘
大陆沦陷区,现又从邓小平时代,再倒退搞家天下的私律!
上者不是永恒固定不变的,全世界都是如此,有些变化多,有些变化少,永远不会有固定不变的,時间就是考验。
全世界的超强大领导者,都会试图找漏洞干涉敵方,以達到自己目的。
没有啥不能夠的事。
俢宪的事项,永远都会发生,出现,全世界都是,不止中国大陸。
有修宪,正常。
没有修宪,不正常。
自古以来,从来没有修宪的国家。
自古以来,从来没有不修宪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