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人发表在国内论坛的一帖,国内只能这样写,下面是正文。
某地发生一杀人案,被杀者系一老板,在杀人现场,一青年男子一手举着一把一尺多长的尖刀,刀不断的向下滴着血,一手提着一个胀鼓鼓的皮包,青年男子意气风发的对围观的人宣称是他自己杀了老板,青年得意的说,他是被杀老板公司的一个员工,今天老板要到银行取五十万元钱以发员工的工资,他因为平时和老板较熟,所以要求和老板一起去,老板同意了,但取出钱后老板为了抢夺钱所以要把他杀死,是老板先动手杀人,幸好他觉悟高,并且身上也带有刀,所以及时的拿出刀来,一刀把老板桶死了。青年庄严宣布:我是正当自卫,我是为民除害,我是立了大功的,这五十万元钱也应归我。这青年拍着那个胀鼓鼓的皮包这样说。这时围观的人一致称赞青年英勇,后来警察来后马上宣布青年无罪,并且把这青年定为见义勇为的英雄,把老板的那五十万元归青年所有,并且从见义勇为的基金中再奖励青年二十万元。由于青年的英勇行为,把老板的公司也给青年所有。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故事,看后可能有人要问,这钱不是老板的吗?他为什么要抢,本来就是他的,他还要抢什么呢?取了这么多的钱带在身上,赶快回家都来不及,还
共党女八路全裸正面抗日,打一常见病名称之简称。谁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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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