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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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1樓
    从小强强奸案来看,他既是证人,也可能是共谋,因为这起强奸可能是预先计划好的,这个皮条客知道小强的意图,拿了小强的高额佣金,为小强物色强奸对象。这样的话,逃跑不是办法。受害者可以连他一起起诉。他如果是美国公民的话,就必须回来应诉,否则等于是流亡中国的难民。如果以这样的身份呆在中国的话,那个强奸犯会怎样对待这个皮条客呢?把他贡作上宾?还是找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把他给做了?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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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中国网友
    1-1樓
    刘强东应该是强奸惯犯了,不是好东西,所以他自己才说要实现共产主义,实现共别人的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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