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看中国网友
    1樓
    起诉这个灌酒惯犯,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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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2樓
    "在刑事法律上无罪"这句话说的不准确,在美国一般假设无罪,再找有罪的证据,在中国是假设有罪,再找无罪的证据,所以说在中国,说在刑事法律上无罪,那就证明当事人没有违反法律,如果这句话放在美国理解就不一样,在刑事法律上无罪只是检方单方面的裁决,是检方没有起诉或起诉失败而已,不代表他真的无罪!所以这句话翻译成中文应该是:在刑事法律上定为无罪,而不是在刑事法律上无罪,这与翻译人的取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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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3樓
    支持起诉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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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4樓
    对,刑事诉讼不成,那么,那个女大学生的律师就可以把刘强奸犯告到民事法庭上去,而民事法庭是不需要司法警局同意或合作的。只要有事实成立的警方报告就可以了。也是可以被判被罚几百万的。这个刘强东以后最好就跟那个变了性的金星一样,别再到我们美国来了,不一定就一下子被我们司法警局检方一张官方法院通知而被捕受审了。随时随地就可以在我们美国境内被依法起诉、依法判决了,如果认定是有罪的,就必须坐大牢被《美国监狱公正了》。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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