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反骨,情有可原,因为出生国不是自己的选择,长成后,应该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至于能否成功另说。但第二次反骨就无可原谅。因为去母国奔他国不是被迫,是自行选择。选择去母国,必定是对母国不满意,奔他国,必定是觉得他国更好。而且奔他国并不容易,必须经得他国愿意接纳。他国接纳是有指标的,一人得到接纳,就意味着必定有另一人不被接纳。千方百计好不容易被他国接纳,占用了指标,又再反骨,这种双重反骨仔,人品人格都有严重问题。
双重效忠是不可能的,尤其是中共国,与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存在意识形态及利益地缘政治冲突,怎么可能保证同时效忠两国?中共不承认双中国籍,也是因为中共自己都非常清楚这一点。这就如中国的千古难题,媳妇和母亲一起掉水里了,先救谁?既然公开表明效忠中共,就必然对接纳他/她的居住国反骨。所有这样的人,居住国都应该审查他们当初移民或入籍时有没有说谎,对说谎者实行驱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