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这不是美国的法律吗?
第二,美国施行这样的法律,前提是有一个对任何人都公正适用的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及其法律体系,中共邪党并不接受这样的司法裁定和管辖;
第三,对沉默权的保护,有前提,就是当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而处于强制管辖之下,中共邪党显然并未处于这样环境;
第四,中共邪党国名义上仍是世卫组织成员国,有义务就世界性的公共卫生事务配合调查,不配合调查本身就涉嫌违反国际法,这个很简单;还理解不了,就可以看成是一个武力强大的团伙不准司法机构进入犯罪场所调查,然后堂而皇之说司法机构没有证据证明它们有犯罪;但不要忘了,不履行自己签约的国际义务,本身就是违法;
第五,鉴于中共全面控制了中共国的所有自然资源、社会资源、权力资源,因此中共对公共事务负有天然的主要举证责任,当出现重大的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中共应当是主要举证方。
第六,如果国际社会举出了有力证据而中共不敢对证,国际社会当然有权利进行相应制裁,这跟中共的“沉默权”也没关系。
武汉病毒绝对不是CCP故意投放。
事情是CCP研发生物武器,拿武汉人测试病毒战斗力时失控。
实验前评估,它自己认为可防可控不会人传人。
中共本来希望病毒可防可控,第一目标是用病毒去害香港人。
初始小范围的投毒,拿武汉人当小白鼠。
结果病毒毒性及转染性超出想象,测试失控了。
封城后武汉成病毒测试巨大试验场,军队2月进武汉目标是收集毒株。
病毒失控后CCP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顺水推舟(反正早晚要当老大)
——把火引向全世界。
收集最毒毒株,对外投毒——
对欧美情有独钟,对东南亚网开一面。
符合病毒传染规律:99%变异减弱消失,1%变异越来越强。
越来越强的病毒传播性不强,但致死率高,人死得快。
从死人身上收集的病毒再开发,病毒致命性就更厉害了。
接下去,就看国际社会对中共反人类集团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
一名员工在缅甸收集武汉病毒样本时被杀
加拿大著名病毒学权威在肯尼亚突然死亡
美国匹兹堡大学的武汉肺炎研究员刘兵在住处被谋杀
与刘兵一起的另一个人也被杀
冻结中共习2、王73、江赖、曾鬼及大多数政治局、
省部委、市局、县团级等人的全部资产,这都是纳税人的财产,是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