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所谓的外排体不是什么美国的知识产权,早就在医学界存在。也没什么商业机密可言。
中美在医学上的合作主要是美国科研成果在美国不能投入临床,因为美国的管理繁文缛节,所以大量的美国医生只能将自己的项目到中国验证。
曾经有个肖传国的什么神经反射弧,美国给了50万美元立项,去中国赚了6个亿,致残3000多人,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