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雖然同樣是男女交合,就是男女間在一個房間里,那點兒事嘛。在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經歷婚嫁禮儀,是明媒正娶。沒有經婚嫁禮儀,一方強迫另一方,卻是王老虎搶親的欺男霸女,爲世所不容;在現代,戀愛,婚嫁,男歡女愛,戀愛自由,婚姻自主,是合法婚姻。沒有戀愛婚嫁過程,一方強迫另一方,卻是強姦犯罪。
故而相同的結果,但原因不同,過程不同,以至於截然不同,不可同日而語,乃至於類比一下都是對於當事者的羞辱。比如,將於黃俄共匪代表團一起進餐,視為在桌子底下,一起啃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