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看中国网友
    1樓
    中国富豪基本上都是官商勾结的产物,经不起合法性的检验,更何况中国是专制国度,法制对他们而言只是一种伪饰,后面躲藏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无法无天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模式从上到下一直贯穿于基层,即使是是一个小小的村长,在其管辖范围内就有权可以蔑视除了上级以外的任何法律法规,并且拒绝其上级以外的任何监督,这意味着只要不开罪于上级,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其中包括杀人放火。而能够制约这种权力的从来不是法律法规,而是这种权力模式中制定的“规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得违抗上级的意志,而且是高于成文法『政策,法律法规』的,超然法律,包括宪法的规矩。习近平所谓的(规矩意识)实质上就是指这种东西,他强调的党性也是就这个“规矩”而言的。而这种党性要求显然是以泯灭人性为基础的,大约是告诉那些党官:只要你们不反动我习近平(泛指上级),你们就可以做任何事情,包括强奸妇女,贪污腐败;只要听党的话,你们可以为“党的事业做任何灭绝人性的事情,做的越多越好,越没有人性就表示越忠诚。倘若不能够彻底泯灭人性,这种人对党的事业是危险的。比如大午这样的人和企业,其于党离心离德,企图收买民心,建立自己的社会基层,欲与习近平的规矩抗衡,欲以人性消解党性,瓦解党的绝对领导。孙大午当然就是绝对应该成为这种权力模式以泯灭人性的方式来灭绝的。至于官商勾结的发财致富,在正常情况下有助于权力自肥,合谋窃取民脂民膏,权力坐地分赃,官商各得其所。在特定的情况下,比如现在,国库空虚,则可以以冠冕堂皇的共产骗局再一次动员“人民”起来打土豪分田地了。而且权力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安全剥离,名利双收......
    162991219611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