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做自己,很好。但前提是挺胸抬頭,挺立站起,一身傲骨,無所畏懼——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
以前每五年一次,而後每四年一次,淪陷區民眾拿了一張叫做“選票”的手紙,參加叫做“選舉”的西朝鮮特色群眾團體操大匯演,給那張手紙賦予了什麽政治權利?沒有立法權,沒有任免權,沒有彈劾權,沒有審查權,沒有決策權,沒有創製權……只是政治選擇權。不具自由選擇,自主授權能力,淪陷區民眾是白癡嗎?既然是白癡,沒有能力自主授權,自由選擇,那兩個基層人大代表候選人,如何產生一個基層人大代表?既然不是白癡,有能力自由選擇,自主授權,那為何不能直接選舉有立法權的省市級人大代表,全“國”人大代表?如此誖論唯一的解釋只能是黃俄共匪以狗屁“法律”形式剝奪淪陷區民眾一切政治權利,這是有組織的犯罪。
這是方向,是目標,是路線圖,一板一眼,毫不含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