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際刑事法庭要針對美國在阿富汗犯下的戰爭罪進行起訴,隨後美國威脅對國家刑事法庭的每一位法官進行逮捕、製裁。國際刑事法庭只好妥協,不敢起訴美國。
美國本國是不承認國際形式法庭(ICC)的任何裁決的,美國國會曾經專門通過立法保護美國人不受國際刑事法庭的任何起訴。
奇怪的是,這個不承認國際刑事法庭,并且威脅國際刑事法庭法官人身安全的美國卻要拿這個法庭的説法來説事,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