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权力暗杀贪官】1765年,一美国公民出于义愤,把一位引起公愤的腐败官员暗杀了。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富兰克林挺身而出,为其辩护。他认为,“政府若无力控制官员腐败,人民就有权力暗杀腐败官员。”“如果没有弹劾的权力,我们就用暗杀来摆脱一个腐败的行政长官。”(否则,贪官会继续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