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强调要“枪口抬高一寸”,我认为错的不是“枪口要不要抬高”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开枪”的问题。既然那首歌曲并没有危害香港的安全,那为什么要禁止这首歌?
那么这是谁下的命令?很显然是下命令的人违法了,一个违法的命令是不应该被执行的,哪怕枪口抬高一寸开枪也是不对的。
这句话,很有喜感啊,哈哈哈
結果嘛 , 掌權一方經權衡 , 可能認為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