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府此举,铁板钉钉,就是恐怖活动。国民党一直爱玩这种小九九,最后在美国领土玩到美国公民头上(江南案),惹毛了山姆大叔,Cost蒋家的再传子尝试。
2)美军、欧盟军队哪怕秘密击杀拉登、伊斯兰国,都是穿着军装,开着有标示的飞机去的,绝不会化装成平民开展武装行动。
国府派人化妆炸飞机,就是效法恐怖组织、流氓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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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关于“恐怖行动”的定义有问题,按照这个定义,“游击战士”都是恐怖分子了?
关键还得看武装行动针对的人员对象吧。
当然,有时另一方给了这种非法作战人员战俘待遇,那是宽大,不是他们应得的权利。
穿着军装的军队屠杀平民,是战争罪行,但不是恐怖分子。绿教化装平民袭击美军军事基地,同样是公认的恐怖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