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美国,那就用间接证据起诉,胜负取决于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煽情大比拼。谁有本事让陪审团“感动”得掏出手帕擦泪水,谁就赢了。
本朝当然没有这么个煽情机制。遇上此类所有间接证据都指向某人的案件,若嫌疑人没有家庭背景,公安就会实施刑讯,逼嫌犯交代出犯罪细节和更多的证据,案子也就破了。以孙维家的身份,公安绝不敢对她用刑,因此这种案子只能不了了之。
那些鼓噪朱令案的人,其实是想说:你们能对平民用刑,为什么就不能刑讯孙维?要平等对待嘛。可这话太摆不上台面,因此只能支吾其词,嚷嚷半天也说不清究竟想怎么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