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匪勾结丑闻 警察为“创收”杀人劫车

发表:2002-08-29 19:16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近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正宗的“警匪勾结”案---原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分局四民警蔡启光、王平、罗智强、张全福唆使惯匪抢劫,犯徇私枉法罪(本报曾以《贼车“供给”刑警队》为题对此作了详尽报道)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年、11年、10年。

  据法院审理,1993 年,原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分局刑警大队长王平以“经费紧张”为由,成立了一个有蔡启光、张全福参加的“创收组”,规定每人每月至少上交5000 元。蔡启光遂找到其原先在部队的战友、刑满释放人员孙应炳,孙答应“帮忙”。不久,孙应炳和同案人员吴驰就建议“搞车”--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