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与村民发生纠纷 治安队竟铐人拘禁5天

发表:2003-03-1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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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接到报料称,在番禺区丹山村从事拆房工作的湘籍民工刘某因拆房与村民发生纠纷被治安队关押,治安队索要1万元,并称“钱什么时候到,就什么时候放人”,如今刘某被村治安队非法戴上手铐拘禁已经5天。村民不满拆房索要18万。

  昨日下午5时,记者到访番禺区丹山村治保会,在治保会楼下,记者见到了右手被铐在椅子上的民工刘某。

  刘某向记者介绍了被拘禁的经过。刘某称他在番禺从事拆房工作,并于不久前承包拆除番禺丹山村村委会的旧房,当时同村委会签订了书面合同。3月2日晚,当刘某带领工人拆房时,当地村民找到刘某等人,要求赔偿18万元,理由是拆房震动影响了附近18户居民房屋的质量,每户索赔1万元。村民一度对拆房的工人施展拳脚,治安队员到场控制局面。

  刘某被戴铐关押5天

  当晚,刘某等3人被沙湾西区派出所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并关押了2天3夜。两天后,派出所将他们移交丹山村治安队。其余两名被押者每人交了1万元“赔偿费”后被放,刘某因没钱交被继续关押。看守人走开的时候,因怕他逃走,便将他和椅子铐在一起,晚上就让他睡在队部的椅子上。吃饭、大小便都在队部解决。看押已有5天,加上在派出所关押的日子前后共8天时间。

  治安队:手铐是他自己铐上的

  记者事后要求采访番禺区沙湾西区派出所,派出所警员向上级汇报后,同意带记者前往刘某被关押的治安队。当记者再次抵达治安队队部二楼时,发现刚才还和椅子铐在一起的刘某已被解掉手铐。

  治安队负责人否认他们用手铐铐住刘某,并称刘在治安队有吃有喝,“跟在皇宫一样”。当记者出示半小时前拍到的刘某戴铐的照片时,该负责人称“那是他自己铐上的”。

  律师:治安队已构成犯罪

  记者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当地派出所要求刘某交3000元给村治保会才放人。到昨晚记者发稿时止,刘某仍被扣押。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的陈茂平律师。陈律师称,丹山村治安队将刘某关押5天,并索要1万元,严重侵犯了刘某的人身权利,已构成了犯罪,属非法拘禁,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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