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历可以写部小说 一位派出所“常客”的故事

发表:2003-11-0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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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历,可以写成一部小说”,小乐一见到记者,脱口而出的就是一句一般人轻易不敢说的话,尽管18岁的他只读过小学一年级,连“小说”的真正含义也不清楚。

  小乐的“小说”生涯是这样开始的:他9岁那年因为家里的钱被他打麻将的爸爸拿光了,他再也偷不到家里的钱,就爬上了从家乡去杭州的火车……

  第一次坐火车的小乐“安全”地躲过了列车员,到了杭州在火车站蹲了两夜,由于饥饿难耐,两天后他又随手登上了一列离站的火车,但这次他没有躲过列车员,火车一到终点站昆明,他就被送进了收容遣送站。

  其后小乐开始了以全国各地遣送站为“驿站”的第一次“中国之旅”,一年半后,他被重新送回了家,可2个月后,小乐却又爬上了一辆开往上海的火车……

  起初他靠在上海火车站附近捡垃圾为生。没多久警察抓住了他,不过此时的小乐已经变得很“聪明”了,他说他家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于是,小乐得到了比上一次更为广泛、更为漫长的“周游”全国收容遣送站的机会……

  小乐1996年从某地的遣送站逃到杭州后,就在杭州火车东站一带扎下了“根”。一开始也是靠捡垃圾为生,久而久之,他就“耳濡目染”地学会了偷窃,之后便是在派出所几进几出。今年,小乐因为偷了一笔数目比较大的钱,被公安部门拘留了6个月。当他被放出来的时候,他竟然第一次因为感到茫然而不知所措,所以产生了找记者“谈谈”的想法。

  小乐不承认自己是个“坏人”,他说他认识的人当中比他“坏”的还有很多,他说他之所以干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实在是他想不到其他的生存方法。至于去找工作,小乐的说法是:“像我这样的人,能干得了什么呢?”……

  (注:文中“小乐”系化名)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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