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邓小平侄女赔偿澳商

发表:2004-12-08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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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华裔商人彭建东终于赢得法庭商业案,香港法院要求前中国领导人邓小平的侄女丁朋偿还上千万元的财产以及损失。

美国之音报导,在中国因为被错误指控盗取财产而被判刑18年、并在中国监狱中度过6年的澳大利亚华裔商人彭建东近来获得了一个好消息。香港上诉法院维持今年1月27日高级法院的裁定,要求中国已故领导人邓小平的侄女丁朋归还彭建东价值至少四亿五千万港元(约合6千万美元)的公司财产。同时法院还命令丁朋 (音,草字头+凡)由于在1993年把彭建东在深圳上市的公司窃为己有而赔偿彭建东受到的损失。

据介绍,彭建东的公司--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改名世纪星源)1990年在深圳上市,成为海外第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公司。当时,彭建东通过旗下两家经营房地产和纺织制品的公司持有其百分之五十点七的股份。

1992年底,世纪星源被深圳市政府下令冻结资产,进行重组。于是,彭建东邀请丁朋和郑列列当股东,希望利用其关系与深圳市政府磋商。但是彭建东其后表示,丁郑两人将原诉人持有的世纪星源股份转到其他公司,并要求撤销1993年的股份交易。

1993年,彭建东在澳门一家酒店被绑架到深圳,并于1995年被以窃取和侵吞财产罪被判刑18年。深圳当局当时还批准丁朋(音,草字头+凡)把从世纪星源转来的财产组建一家新的公司。

在澳大利亚施加外交压力之后,中国政府于1999年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访澳前夕释放了彭建东。

目前居住在悉尼的彭建东通过他的律师表示,他对这个裁决感到高兴。

彭建东的律师马丁·罗杰斯(Martin Rogers)在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采访时说:“对于彭建东来说,人们可以想象,他为此付出了很多,90年代的情况是十分复杂和艰苦的。”

据介绍,现在彭建东仍需要深圳当局的帮助才能赢得香港法庭归还他的被侵吞资产。罗杰斯律师对中国当局将遵守这一法庭命令抱有信心。

他说:“我们当然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香港法庭再清楚不过的裁定,作为香港最为紧密的商业和政治伙伴,深圳可以承认香港有关部门的裁决。当然,虽然这类案件曾有过先例,但是由于有中国高层领袖的亲属卷入,所以非常难说。而且,现在这个案件已经过去10到11年的时间了。”

据介绍,彭建东的案件深受外国商人的关注,把此案作为对中国政府能否对涉及高级领导人子女及亲属的官司公平处理的考验。《悉尼先驱晨报》和墨尔本《年代报》的报导指出,这个案件也是香港司法系统历来对中国高层领导人子女及亲属的最严厉斥责。

长期以来,被人们称为太子党的中国高层领导人的子女下海经痰暮芏唷?p>邓小平的子女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加入了一些大公司。前总理李鹏的儿子李小鹏和女儿李小琳分别在中国电力系统两家大公司担任过主要负责人。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之子江绵恒与诺基亚、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和英代尔等国际大企业在中国合伙做生意,并与台湾富商王永庆之子王洋文在上海合资搞生意。

现任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儿子胡海峰出任中国清华同方威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该公司向澳洲出口海关X光货柜扫描机,并且被安装在悉尼和墨尔本,成为海关反毒和打击走私的重要武器。胡锦涛的女儿胡海清与前新浪网的总裁茅道临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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