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的美名不属于共产党 二论民主运动要爱国

发表:2004-12-08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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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向来党、国不分,有人偏要不分党、国

众所周知,中共从来就是党国不分。从中央到乡村,全是党政一家,党凌驾于政,党领导一切,党就是国。所以,爱国必须爱党,爱党就是爱国,爱国不爱党者诛,因此而被党枉送掉性命的,何止成千上万。

中共有两只歌,一只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所以,爱党必须是第一的。另一只是“社会主义好”,意即“没有社会主义,便没有好中国”,所以,爱社会主义比爱国更重要。这是区别中共的马列“新中国、好中国”和五千年的“旧中国、坏中国、黑暗中国”的阴阳界,不爱“社会主义新中国”者诛,为此而被党枉送掉性命的,更何止成千上万。

毛泽东死了,邓小平掌了权,虽然改革开放,但是,历经江、朱岁月,已到胡、温“旧政”,却都要守着“四个坚持”,而这四个坚持里面,就没有一条是要坚持“爱国”的。可见,中共的爱国,一是要爱党,二是要爱社会主义,三才是党国不分,四是专门对着别人的。颠倒了如此次序者诛,由此而被党枉送掉性命的“别人”,亦何止成千上万。

近些年来,好像有人因“心有灵犀一点通”,竟天才地发现了:既然中共党国不分,要反共,就不能爱国,因为那是中共的国。这个天才的发现,不但有理,而且有恨,由于理恨交加,也就随着中共要“党、国不分”,有人偏要来他个“不分党、国”。反共就不能爱国的话,岂但应运而生;爱国就是爱共,也立即成了一条罪状。接下去,海内外的英雄们,虽然至今没有人敢骂一声“爱共贼”,但“爱国罪”却给骂得甚嚣尘上。再接下去,又由于跟着共产党杀中华民族、烧中华文化、谩骂中华民族及其民族文化的孽根性,又一如既往地成了时髦,更一如既往地掀起了高潮,一如八十年代一样,将我们可怜的民族及其文化骂成了共产党的替罪羊,所以,一些当代“愚民”,就是那些虽然反共却要爱国者,只因他们“既要爱祖宗留下来的那一片大好江山,更要爱祖宗传下来的那十数亿善良人民,还要爱祖宗发展起来的优秀民族文化”,虽是真正的中华儿女,而非马列子孙,却给那些偏要“不分党国”的朋友,清浊不分地骂成是“爱国的贼”了。

于是,国,在这些人的眼睛里,便当真只是“党的”了。这无疑与现代世界建设民主国家的观念完全背道而驰。绝不是搞民主的人所敢言的。

于是,这就为中共“爱国就必须爱共”的专制逻辑,带来了由所谓反对派所赠予的“合法性”。特别是只敢骂“爱国贼”、而绝不敢骂“爱共贼”,便更是在“助共”,而不是在“反共”。原来,反共只是在反“一个党”;而今,反共却变成了要反“一个国”,“反中共”遂变成了“反中国”,孰对孰错,孰难孰易,孰忠孰奸,还用得着一问吗?

二、中共在历史上就是一个祸国的党

历史告诉我们,中共从来就是一个祸国的党。

一九二零年八月,由社会主义新沙皇列宁任命的第三共产国际共产党中国支部--中国共产党,首先在理论上,就是一个“没有祖国”的党。也就是说“无国可爱”。而由他们自己宣称的,歌唱的,“只能爱他们的工人阶级祖国--苏联”,就更不是爱中国,而是在卖中国了。所以,爱国的美名,与他们这些“黑发黄皮的马列子孙”断然无缘。

其次是在事实上。首先,自从一九二零年八月苏共建立了中共以来,中共不是号召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要独立“走出中国”,甚至要加入“某个联邦”;就是公开赞成苏军驻兵外蒙古、赞成外蒙古独立;直到在斯大林的直接命令下,公开背叛中国的国民革命,公然反叛中国国民革命军的北伐,一心武装颠覆北伐打倒军阀的伟大成果--中华民国“第二共和政权”。所以,中共建党伊始,就是卖国之端,爱国的美名与他断然无关。

其后,不论是在1929 年苏联对中国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之时,还是在1931年九一八日本阴谋侵占了中国的东三省之后,中共不是在斯大林的命令之下,要“武装保卫苏联”;就是在第三国际“紧急任务案”的指示下,发动武装暴动“乘国难”以颠覆中华民国,篡立“认俄作父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非但从此开始制造“两个中国”,并且为日本挟持溥仪“制造第三个中国”--伪满洲国,竖立了楷模。而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所宣称的,“中国境内的各少数民族、甚至各省都可以独立建国”的彻底卖国纲领,竟然成了今日有人要“鼓吹台湾、甚至是中国各省都可以独立建国”,特别是建立一个“跟中国一点关系也没有”的新台湾国、新山东国、新上海国……等等“新国家”的重要历史“根据”。至于中共是如何地巴望着日本早一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以“救命”;至于中共在中国人民的长期浴血抗战中,是怎样地游而不击,只图扩张,专打友军,不打日寇;是怎样地不惜“通日卖国”,坐看“日蒋火并”,并终于为它蓄意准备的“人民解放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今,只需要随便翻一翻中国大陆学界的现代史反思著作,或想办法翻阅一点中共绝不敢公开解密的文件,甚至只需要再认真“学习”一遍毛泽东的第三卷“雄文”;便可以一目了然,更令人“恨从中来”。所以,爱国的美名与中共的历史便断然没有任何干系!

三、中共建国之后更是一个残民以祸国的党

如果说,一九四九年以前,中共因是一个祸国的党,就不可能是一个爱国的党,爱国的美名与他毫无干系,那末,一九四九年之后,中共就更因他是一个“残民”的党,所以,爱国的美名就更是不能属于他。

孟子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 孟子又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二千多年前,我们的先人就已经认识到了“构成国家”的三大条件之一,就是“人民”。并且,对一个国家而言,最要紧的,还是人民。其次才是江山土地,再其次是人民和土地的管理者--君主。而古人所谓“民为邦本”,所谓“邦畿千里,为民所止”,所谓“大畏民志,此为知本”,所谓“得众得国,失众失国”,所谓“保民而王,莫可御也”,无非都是在说“认识民本”的重要性。并且,不论这一“以民为本”的思想,究竟是从维护人民出发,还是从维护君王着想,它起码都是在告诫任何一个统治者,“残民”是不能允许的。也就是说,不论是在中国自古有之的国家理论上,还是在中国历代帝王争霸天下和治理国家的历史中,任何意在“残民”的思想和行为,岂但为统治的理论所不能允许,而且为统治的方式所理应杜绝。

然而,一九四九年之后,中共继承它二十八年罪行昭彰之“祸国历史”的,便是数十年罪恶滔天的“残民历史”。八千万条无辜中华儿女的生命,早已为他们这个马列子孙集团留下了旷古的反民族奇罪和反人民重罪;一场又一场意在“残民以逞”的所谓政治运动,就更是为中华五千年历史留下了史无前例的汪汪血海;持续五十余年不变的残酷思想统治,无疑已将一代又一代知识份子中的大多数,推向了“脑死”、即“从不敢思考而至于不会思考”的不堪境地……古今中外,向未闻“残民者竟然能为爱国者”,因为,“民者,天下国家之根本也”!残民,就是祸国。所以,爱国的美名,又怎么能够属于这个残民已极的“异族马列子孙集团”--中国的共产党?

或许有人会说,共产党自邓小平始,就已经在改了,就已经在改革开放了,就已经在“振兴中华”了……否也!为什么?因为它只是相对弱化了残民的行径,只是相对改变了残民的方式,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残民以逞的性质和目的。因为,中共的改革开放,无非是在救自己,救自己的专制统治,救它这“无产阶级的血染江山”,而不是真心地要救那个--已经被他祸害了太久、并且祸害得太深的中国,及其人民。君不见,古人尚知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漫其经界”。而今,中共经济改革已经二十有五年,其暴君污吏岂止是“漫其经界”,早已是“漫其全党全国,漫其整个党国社会沽耍∷(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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