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子劳教所在2003年将刘童伶迫害致死

发表:2005-02-11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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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明慧网2005年2月10日报道,黑龙江大庆大法弟子刘童伶于2003年10月因炼法轮功被送非法往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劳教(原哈尔滨市戒毒所)迫害。在那里她遭受了各种残酷的迫害,11月份她被折磨致死在地下室的铁椅子上,死时没穿裤子、袜子。

刘童伶,女,52岁,大庆采油二厂工人。2003年10月因炼法轮功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刘童伶被劳教所的恶人长期毒打、电棍击打、强迫灌食。

11月,刘童伶被折磨致死在地下室的铁椅子上,死时没穿裤子、袜子。当班队长李荃铭让包夹刘亚丽(大庆市卖淫刑事犯)脱下自己的袜子给刘童伶穿上。恶警刘祝杰指挥刑事犯刘岩(哈尔滨人,吸毒犯)、王荣梅(鹤岗人,霸市犯)给死者穿上衣服。此事是由恶警刘祝杰策划的。

刘童伶是被迫害致死,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对刘童伶进行的毒打、脱衣冷冻(11月份在地下室里),企图强制“转化”是造成其死亡的直接原因。直接犯罪人员更是罪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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