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件惊天冤案:杀妻入狱11年 妻子"复活"回乡

发表:2005-03-31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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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佘祥林因涉嫌杀死妻子,1998年6月15日,被湖北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从关押到判刑,已经在狱中度过了11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前天,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一件惊天冤案由此浮出水面……

1994年初,张在玉突然失踪。双方家人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

数月后,一村民在离村不远的窑凹堰边发现一具身体已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女尸。经过辨认尸体后,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佘祥林就成了第一杀人疑犯,不久即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

当年,佘祥林被判处死刑,行刑期定在10月1日。后来,因为证据不足,终于逃过鬼门关。1995年,佘祥林先被判 死刑,后来又因证据不足免死。1998年6月15日,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自从1994年4月佘祥林蒙冤入狱后,哥哥佘锁林因为弟弟冤案上访,于1995年5月4日被拘留41天。

母亲杨五香因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和上访,于1995年5月6日被抓入狱,在京山县公安局看守所关了9个半月,后来交了3000元才把人领出来,但已经气若游丝。三个多月后,杨五香含恨而去,时年54岁。据乡亲们介绍,杨五香在入狱前身体健康,长年在田间劳作。

据了解,为了给佘祥林申冤,余家欠了一屁股债,仅欠村里的提留款就达两万多元。64岁的佘父佘树生一人耕种2亩责任田,在贫寒中苦苦煎熬。

前天中午,佘祥林的哥哥佘锁林接到好几个电话,都说张在玉回来了。为了核实消息,他拨通了张在玉哥哥的电话,当真真切切地得到证实时,佘锁林立刻想到了还在狱中的弟弟,于是,他马上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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