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黄老汉”的房屋被暴力拆毁一周年祭

作者:作者:高智晟 发表:2005-04-1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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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今天,黄振沄--黄老汉坐落在首都北京东花市的房子被官商合体者野蛮拆毁。

黄老汉被摧毁前的家,距人民大会堂约3公里。就在黄老汉的房产被荡为废墟前的前几周,在人民大会堂里,近3000名人民代表激情难抑至雀跃,私有财产被纳入宪法的保护之列。与群情激昂的人民代表相比,人民大会堂外面的一切可谓照旧。和平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照旧被官商合体者在他们喜好的时间、在他们看中的地域、以他们早已认同了的理由任意地强行拆毁。而祖祖辈辈以居住、生活的房产,被以完全与黑帮暴力无二致的、官商合体者野蛮拆毁后的财产所有权人,照旧的规律是,嚎啕动地依旧、状告无门依旧,黄老汉一年来的遭遇是完全印证之。

去年的今天,《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向手执宪法,以向野蛮施暴者表达愤怒及抗议的黄老汉致敬。一年后的今天,在此,我依然要向《人民日报》致敬。向这份报纸表达过的、在其存在的历史上少有的、对无助中国公民予善意及同情之意以敬意,而不是向它的天真及无奈致敬。

《人民日报》,素为党中央的耳目、喉舌引以为荣。向黄老汉致敬的文章,无疑反映了这张报纸希望修改后的宪法,能在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方面发挥其至上的利器作用,而不是象以往一样,一直是一个妇幼尽知的、一文不值的道具。这是一种天真,可以说是一种无知的天真。任何企图在现存机制下,使宪法在规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方面发挥作用的期望都是笑话。就在这份报纸发表向黄老汉致敬文章的同一天里,黄老汉的房产被野蛮者的暴力荡为废墟,将两位本来和平地生活在自己家中的老人推上一个完全无助的境地。一年来,两位老人居无定所,灰头土脸地奔走在各个公权力部门之间,他们至今未获得一分钱的补偿,哪怕是给一分钱补偿的一句承诺。而一年来的《人民日报》,在黄老汉的沉重人生灾难状态面前,是选择了符合其身份的沉默。

狼狈为奸者的恶名在中国可谓历史悠久,同样在中国具有悠久认同价值的是后来者居上说。中国,改革开放至今,官商合体者,在几十年时间里的恶行及据以获得的恶名早在狼狈合体者之上。我说这些也不是信口开河,自然是有依据的,请看我摘录的黄老汉灾难发生后的一年时间里,部分全国各地被虐害公民的来信中的、带着血泪的诉说:

广州一位段姓教授来信说:“2004年3月19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城管等共500多人,携数十只警犬、十几台钩机和推土机突然闯入水星水库别墅区。进出别墅区的各大小路口均被公安、武警荷枪实弹设哨拦截,所有两轮以上机动车辆无论以何理由,均不得通过。在约一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到处是人群,到处有喧闹声,高处的堤坝有干警牵着警犬正虎视眈眈。人们还没反应过来,钩机、推土机已对准每座别墅开始强拆,砸屋声响遍了整个水库上空,一阵阵的巨响是那样让人撕心裂肺,一日之内,35栋漂亮的别墅变成废墟,这是一个何等悲壮的场面、何等残暴的行为”。

2004年8月的一天,上海的沈永梅携8位女性上访者来见我。一群人见面,先是长时间的、无声的哭泣。在一份有沈永梅署名的、落款时间为2004年7月1日的、《一个公民的申诉》的材料上,我们看到官商合体者令人发指的罪恶:“动迁组杨振华等人说,他们领导要找我谈话,我不知是计,抱着解决问题的希望前往……却被关在最里面的一间小屋里,并由一名叫张顺德的男子看守……”。“回到住处时,我惊呆了,那个原本充满爱、充满温馨的家已荡然无存,房子已被毁了,如同战争后的一片废墟……”。“家被毁时失窃的财产有:骨灰箱、现金3万、金项链2条、金戒指2只、金木鱼1只,其他还有……”。沈永梅在未获得一分钱补偿、居无定所的绝境中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诉,得到的结果是上海市公安局安卢湾分局的野蛮关押。值得一提的是,8位来找我申诉的受害女性中,竟有6位曾被人民公安非法关押。

2004年5月14日,朱租德、王翠娣二位上海的老人,在给我的来信中叙述了他们的无助及绝望:“宝山区政府和区公安局出动了数百名警察、便衣警察和防暴警察对我家实施了暴力拆迁(对我家实施拆迁时,他们的征地手续都没有办好),并当场将我们毕生心血建成的私有房产化为废墟,在穷尽了司法救济手段后,我们不得不走上了维权上访之路”。“我儿子朱东辉因动迁上访维权,于2004年4月29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无辜关押”。随信寄来一份“(2004)沪劳委审字第2544号(2544,这是一个令文明社会恐惧的数位,它代表着,仅上海市,2004年4月份止,被非法劳教的公民已达2500多人)《劳动教养决定书》。两位老人的儿子将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九个月时间,劳教的理由是:“在国家机关门口进行闹访”。

2004年9月,上海徐汇区朱钢等九位教师在联合署名的信中写道:“上海永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委讬上海徐汇房地产动迁有限公司动迁。在业主不接受‘霸王’协定时,他们(或指使拆房民工)干尽卑劣之能事,对未签约的动迁居民断水、断有线电视、断通信、砸掉窗户等,把我们坚固的大楼变成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的危楼。迫使未签约的教师逃离家园,有家不敢回。更为严重的是,在我们未与开发商签订动迁补偿协定情况下,我们大多数业主的家屡屡被盗,电视机、冰箱、空调、电脑、衣物等财物被偷盗、洗劫一空,我们所居住的房子窗户、房门、外墙已被野蛮拆除,我们的家满目疮痍、千窗百孔!阳光下的城市,居然能容忍如此野蛮地践踏人的尊严和生存的行为肆意存在,这是为什么?”

2004年3月份,在私产及人权保护写入宪法之际,上海市的王明清的进京上访已达20多次。2005年2月份,当他的上访达到30次时,传来了他被捕入狱的消息。

2005年2月份,上海被强拆居民许正清在京上访期间,在去悼念赵紫阳的路上被一群警察抓捕,抓捕他的人群中,竟然有将他的房产拆毁的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许现已被这个强大的国家正式逮捕。

2004 年年底,北京的残疾人李大成来信说:“2004年11月5日清晨,一伙不明身份的壮汉闯入我公司及住宅内,将我拖走拘禁在北京崇文区东花市三期工程拆迁办公室内长达7个小时,放出后我坐落在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上二条13号的公司及住房被夷为平地。公司及我个人的有效证件、有价证券、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均无下落。现在我身无分文、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落。此前,未有开发商及相关部门与我商谈拆迁事宜,也未有拆迁的书面通知”。

2005年2月,朱彤等八位北京秀水街的居民来信痛陈:“从2003年9月到2004年2月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开发商打着‘给国庆五十五周年献礼’的旗号,进行疯狂的野蛮拆迁、逼迁。开发商不顾楼里居住着上有九旬老人、下有数月婴儿,不顾大量居民还未搬走,尽其一切所能地破坏居民的基本生活设施,停水、停电、停煤气、停暖气,无恶不作,令人发指”。“更重要的是,这里濒临使馆区,南面是长安街、东侧是迎宾路,在长安街上如此疯狂的野蛮拆迁,当时很多外籍人士拍照摄像、住足叹息,国内外媒体都有报道,在国际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辱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格。但是,各级政府面对百姓的投诉熟视无睹、不闻不问,最后反而举起了‘裁决强制拆迁’的大棒将老百姓赶出家园!”信中说:“针对开发商侵吞钜额国有资产、违法拆迁的行为,拆迁百姓启动了十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但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和朝阳区人民法院相关的审判人员严重歪曲事实和法律,违反审判纪律,完全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颠倒黑白、枉法裁判,让老百姓心寒到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的程度”。“法院以辱没国格、玷污《宪法》、剥夺公民法定诉讼权利的方式为官商勾结……保驾护航”。来信痛心疾首道: “司法腐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敌人”,“首善(这帽子也不知是哪个无眼无珠者给戴上的)之区,长安街上,如此疯狂的司法腐败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2005年3月29日上午8点,崇文区政府携公安、武警、特警近百人,将北京居民丁年的合法私有房产夷为平地,而其时,丁家未获得分文补偿。

2005年3月29日9时,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的主导下,一个庞大的暴力组合群体包围了公民库振宇家,接下来发生的暴力使库家终生刻骨铭心。他们全家赖以生存的合法私有房产,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被荡为废墟,呼天喊地的一家未获得分文补偿。
……。

仅2005年3月23日中午11点,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一次,即将李玉奎等八人,因抗议官商合体者的暴行,在和平上访过程中抓捕关押。4月4日,还是这个公安局,再次抓捕三名上访者关押。
……。

2004 年4月--10月,广州大学城的非法强制拆迁,无论从人性的残暴程度,还是从动用国家暴力的规模、持续程度;无论从这种完全与黑帮暴力毫无二致的被侵害公民的广众程度,还是官商合体者对整个文明社会的规则、道义的公然践踏程度言,均乃“当今世界殊”。在这一切暴行发生的全过程中,这个施暴群体持续地,在广州的各大报纸上,歇斯底里地喊着要认真学习宪法、要严格地遵守宪法,上演了一场旷世独特的、暴力加谎言的持久闹剧。
……。

其实,精明的列宁同志早就说过:“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一年前的宪法修改前如是,修改后的宪法依旧如是。宪法修改后的一切,之所以未发生任何人们期望的变化,实在是因为,除了写在纸上的宪法作了一点改变外,这种改变发生之前既已存在了几十年的、使宪法不能获得任何力量的权力运动机制并未发生任何哪怕是丝毫的改变。仅发生在纸上的改变,何以会带来使宪法有了真正价值的改变呢,这只能是痴者的白日梦语。

每个稍微有一点现代文明社会常识者都晓得,如果没有刑事诉讼法律,那么,刑法对社会关系的保护及调整价值完全与聋子的耳朵之功效无异。没有宪政机制保障的《宪法》,与没有刑事诉讼法保障的实体刑法价值毫无二致。中国现政权令文明社会惊诧的奇迹正在于此,在一个制度文明的社会里,如果没有刑事程式法律,实体刑法若能发挥丝毫价值的作用将是不可思议的事,这是有人类认识以来都未发生过的奇迹,但我们却可以在半个多的世纪里,是仅有宪法而无宪政保障机制,与一个完全没有宪法的社会毫无二致。现代社会,没有宪法价值作用下的状态只可能发生在两种情势下,即:完全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群体统领着的社会,这种情形至有地球以来还未发生过。另一种则是,黑帮暴力集团控制的社会。

中国今天发生的、以野蛮暴力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拆迁,以及其他诸多在光天化日下存在的、针对无辜公民的血腥恶行,令文明社会恐怖及绝望,但这些只是浮在层面上的罪恶。公民被光天化日下的暴行肆虐,却完全处于无助的境地,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官商一体的权力集团,是决不允许产生使宪法具有了真正价值的宪政机制。这个集团有着使宪法不能获得丝毫力量的能量,在这个社会里,类黄老汉之悲剧的不发现属为偶然。权力控制集团对恐怖及暴力的绝对迷信信条,也并非始于以往的一年里。西谚有云:“真理需要坚持,而谎言永远变化”。从“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到“三个代表”、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人们看到的永远的变化是,美丽的口号不绝于耳,而权力的残暴性质依旧,公民的无助及无奈永远。这种存在,是中国社会的最大危险。

文章的最后,我想借公民许正清在入狱前的、给我的书信中的结尾部分,作为我这篇文章的结束语:“但不该发生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并且以后还会继续发生,这是多么可怕的残酷现实啊……

堂堂大国,天地之大,如此卑鄙,如此腐败。
惯以欺诈得势,好以迫害为功。
毫无半点诚信原则,毫无半点人道主义。
公民的安居乐业在哪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在哪里?
公民的申诉、上访权利在哪里?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在哪里?
社会的公德在哪里?政府的责任在哪里?
法律的尊严在哪里?法官的良知在哪里?
公平在哪里?正义又在哪里?
以上字字是辛酸,句句是血泪!
谁知动迁苦,斑斑血泪史!
世上竟有此事,岂有此理!公理法理,请您评理”!


附《黄老汉维权周年大事记》


黄老汉维权周年
大事记
2004年4月1日晨八时许,数百人民警察突然将黄老汉的房子包围,欲施暴。黄老汉在群力保护下,高颂宪法,喝退了强暴之寇,其情甚是悲壮。

2004年4月5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北京一老汉手持宪法抵制了强制拆迁”一文。

2004年4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向手持宪法维权的老人致敬”文。同日晨八时许,黄老汉夫妇被八名恶警分别绑架在两辆车内非法拘禁,数小时后,两位老人的房屋被野蛮拆毁,其景甚是惨烈。众邻居群力为这对无家可归的可怜老人搭建窝棚。

2004年4月18日,城管、派出所以暴力强行将这对老人的栖身窝棚拆除,引起众怒。

2004年4月20日,人民政府派人把老人的出路封死,从此,黄老汉每天在大街上持话筒高唱京东大鼓:《被拆迁的人们》,引得众人怜。

2004年6月4日,黄老汉在拆迁办门口,高举横幅:“反对暴力拆迁”,抗议针对无辜公民的暴行,集各城区几百名拆迁户,其势甚大、其声如潮。政府调动虎狼警力逾百人弹压。

2004年6月5日,法院通知去法院询问,城八区的被拆迁人纷纷前往,法院欲开庭,但众人难服,群情振奋,庭未开成。

2004年7月1日,拆迁办欲强拆二条两户未果,野蛮伤害老人,群众登上拆迁办屋顶,高呼口号,众人愤怒难平,几乎把大街交通阻断,此谓“七一”纪念。

2004年4月15日--6月17日,二位老人寄居在邻居李华家。

6月17日--8月7日期间寄居在花市高田顺家,以上二位大义救助,令人敬仰。

2004年10月8日,黄老汉状告政府案开庭,黄老汉未出庭,老汉夫人出庭,法院事先已安排好旁听席,数百来者只准进去八人。法院喝令黄老汉的委讬人离开,气极至老夫人当时晕倒,黄老汉状告政府至今仍未开庭。(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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