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路易斯邮报评论:发生在中国的恐怖

发表:2006-08-26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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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路易斯邮报(St Louis Post Dispatch)8月22日发表评论文章说,从活人身上摘取器官,移植给一个外国富人,这似乎象是一个恐怖电影里的情节。但一项国际调查得出的结论指出,大规模从法轮功学员身上盗取器官的行径一直存在,而且这一行径还在继续着。

评论说,每年有数千美国人为了获得廉价医疗而出国旅行。其中有相当一部份人去了中国,那里有可供移植的器官---130,000美元一个肝脏,160,000美元一个心脏。

许多这样的器官来自死囚,这已经不是秘密了。但是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现在许多器官来自法轮功学员,而他们的唯一罪名是打坐炼功。

本周,圣路易斯邮报的记者Deborah L. Shelton记录了62岁的李华桂2001年因散发材料被捕的例子。现居马里兰高地(Maryland Heights)的前数学老师李女士说,她被带到一个医疗机构,检查她是否适于成为器官供体。她相信她的高血压救了她的命。

许多美国人难以接受李女士及其他有类似经历的人们的指控。从活人身上摘取器官,移植给一个外国富人,这似乎象一个恐怖电影里的情节。但是上个月由加拿大前国会议员所从事的一项国际调查得出结论:“大规模从非自愿法轮功学员身上盗取器官的行径一直存在,而且这一行径还在继续着。”

该报告引用的证据中有一个外科医生妻子的证词。该医生在2001年到2003年间摘取了大约2000位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该报告还引用了上海、山东、陕西、四川、河南和湖北劳教所官员的话。一些人承认器官来自法轮功学员;其他人干脆提到有“活的、跳动的心脏”或“年轻、健康的肾脏”。报告指出,从2000年到2005年在中国有41,500之多的移植器官来自被关押者,包括法轮功学员。

越来越多的美国器官移植医生说在照看移植了中国人器官的病人。美国协调捐献和移植的器官共享联合网络的官员,上月发布正式声明谴责美国人到国外购买发展中国家穷人器官的移植之旅。在美国购买器官是非法的,就象在其它发达国家一样。

国会应该更进一步。应该使得美国人到有可靠证据表明存在强迫捐献或器官销售的国家做移植手术成为非法。

2001年在国会举行的犯人被迫捐献器官的听证会后,国会曾禁止中国移植医生在美国培训。911后,该禁令失效了。禁令应该重新生效。

许多人为救他们自己的性命或他们所爱的人的性命,会不在意路途遥远。但在中国,那里的人们也许正被强迫供出器官,或被杀死以拿这些器官去做移植,这样,去中国换器官就成了越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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