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官双规显示腐败渗入司法界

发表:2006-10-21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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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中国中央政府对上海的反腐行动以及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等多名法院官员被双规和隔离审查显示出中共高层对治理贪腐下了很大决心,同时也显示出从制度上杜绝司法腐败的紧迫性。

香港多家媒体报道,今年9月底,深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主管破产案件的副院长裴洪泉被双规,还有三名庭长以及多名资深法官及执法人员先后被双规和隔离调查。另外,深圳法院系统有多院长和庭长级官员被列入重点调查的反腐“黑名单”,涉及面之大为中国司法界多年罕见,涉案金额估计达数上亿元人民币。

*深圳司法官员集体贪腐*

据报道,裴洪泉在深圳中级法院审理重大破产案件时,以每宗2千万元的高价,指定交由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女律师处理。以近年处理的多宗破产案件计算,单单这方面的金额就已突破亿元。据悉,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萧扬极为重视这宗司法官员集体贪腐案件,批示要一查到底。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对中文部记者表示,审判别人的法院官员被双规在中国很少见,说明中国在治理贪污腐败行为的时候,已经相当严格。中国高层在截断腐败根源方面,下了很大的决心,而且有所行动,因此应该说意义很大。

*王有金:双规方式不对*

但是王友金认为,对于法官贪腐案件的处理,不应当采用双规的手段。他说:“一个法官要用双规,这个方式是不对的,这个程序是不对的。既然他有嫌疑,应该用法律的程序把他拘留,或者逮捕,然后提交审判。而你用双规的方法,把他规定在一个地方,规定在一个时间进行查问,双规是中共内部的措施,没有法律效力。”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梁美芬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每年,中国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人大会议上所做的报告都是评分最低,在国内的司法界,贪腐现象确实非常严重,如果法官指定律师来办案这样的恶劣做法任其发展下去,大家就会对司法界失去希望,早晚会出很大的政治问题。

*梁美芬:避免贪腐有赖制度改革*

梁美芬认为,这次司法系统的反贪风暴是一次严打行动,估计会继续进行下去。要避免司法系统贪腐现象的出现,有赖于制度上的改革。她说:法官和律师之间不应该有交往。如果一个法官要审一个案子,所牵扯到的律师,在整个审讯期间就要避嫌。国内实际上有一个守则,我觉得已经是蛮严格的,比如一个法官的配偶不能在他的管辖区内做律师,这个好像比外国还严格。但是,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遵守守则,大家在那方面有时还不是太完备。”

梁美芬认为,虽然现在中国逐渐富庶起来,但是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待遇过低,司法系统和工作人员的崇高地位没有象外国那样树立起来,这些也是造成贪腐现象的重要原因。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认为,中国的腐败恶习已经传染到法官这样崇高重要的职业,使得中共不得不采取措施进行克制,这只能说是一个有意义的开端。他说:“不可以因为深圳的这个法官被双规,就抱着乐观的情绪说,今后中共的反贪行动会继续下去,会大张旗鼓,大刀阔斧地进行,现在还不能这样说。”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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