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共匪“穷极生疯”,清洁工也要“照章纳税”!

作者:天人 发表:2006-10-2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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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3日,大陆《华西都市报》报道:侯女士明明是南充市高坪白塔中学的清洁工,完税的时候却被税务部门列为“个体工商户”,在地税局给他们开的“完税凭证”中,包含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等。“听说月工资达到1600元才缴税,我们每个月打扫清洁收入才四五百元也要缴,这是怎么回事?”令南充市高坪白塔中学清洁工侯女士和同事更想不通的是,他们明明是清洁工,完税的时候却被税务部门列为“个体工商户”。

  据今年60岁的侯女士反映,她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在学校打扫清洁。2001年开始,学校在给她和同事发工资时,称要到税务局开了发票后才能领到钱。每月到领工资时,他们就拿着学校开的300多元工资单,到高坪区地税局开发票。地税局会给他们开一个“完税凭证”,里面包含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一共5种,当时每月下来要缴纳20元左右的税款。侯女士称,如今她每月的工资涨到了450元,税费也水涨船高,每月加起来达30元。

  白塔中学类似侯女士的临时工有七八人,大家都反映每月打扫清洁要缴税。“我们每月起早贪黑的就挣这么四五百元钱,就连国家以前规定的800元的完税标准都达不到,为啥子还要缴税呢?”几名清洁工说起缴税,沧桑的脸上满是疑惑。他们称,他们每月拿着学校开的“清洁工工资单”到地税局营业大厅开发票时,都说明他们是学校打扫清洁的,问能不能不缴税?但对方都以“劳务费”的名义给他们扣了税。“30元的税费要辛辛苦苦扫2天,够一家人生活好几天。”几名工人说起都很心痛。“更让人奇怪的是,我们清洁工都成了‘个体工商户’。”几名清洁工称,他们在完税时,税务局在“完税凭证”上明确注明他们的纳税类型是“个体工商户”。记者从清洁工们提供的票据上也清楚地看到,清洁工注册的纳税类型的确是“个体工商户”,纳税税种包括营业税和城维税等5种,其中营业税达到了5%,5种税率平均算下来为6.55%。

  那么,临时工领钱为啥需要发票呢?记者采访了白塔中学分管后勤的明副校长,他在咨询了学校的财务室后告知,学校做清洁的临时工没有跟学校签劳动合同,每月的工资也就没有进入学校集体的工资表,需要单独领取一笔费用发放。而这笔钱在向区财政结算时或接受审计时必须要票据,因此,学校负责清洁工管理的政教处,就要求每个清洁工凭学校开的单子到税务局去开票。每个清洁工也只有开了票后,才能够领工资。“但据了解,清洁工们在说清楚了是工资后,税务部门是应该免费开票的,不应该缴税。”学校一位熟悉税务的老师说。

  清洁工的这点工资为啥还要缴税?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随即到高坪区地税局进行了咨询,地税局营业二所的副所长陈洪兵首先接待了记者。对于清洁工所说的“每次来开票时都说清楚了是工资”,并提供了工资单时,陈表示,那清洁工在开票时到底出没出示呢?这还有待进一步调查。陈同时称,大厅的工作人员经常在换,他们也不一定都清楚情况。而记者从学校每月提供给清洁工开票的单子上看到,里面明确写明了每个工人每月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一个月)和工资金额,在抬头上注明的是清洁工工资。至于为何清洁工都成了“个体户”,高坪区地税局综合股负责人李女士称,电脑软件当初开发出来时就是如此。李称,因学校没与清洁工签订合同,其收入在开票时就统一纳入了“个体户”行列。2003年以前,个体工商户营业额满了400元就要征税,之后达到了1500元才开始起征。记者问道,就算将清洁工当成了“个体户”要收取营业税,目前每人的起征标准仍然不够,那为何还要征收呢?对方没有回答。对于清洁工下一步是否还要继续纳税,李表示,只要学校出具证明表明是清洁工的工资,地税局可以在只收取工本费的情况下提供票据,用不着再缴纳税费。对于以前发生的情况,李认为大厅的工作人员也有做得不仔细的地方,服务不是很到位,并表示尽快完善。对于地税局该不该收取清洁工的税费,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南充市地税局工商税科,听说清洁工每月四五百元也要缴纳数十元的税费后,工商税科的雷先生也颇为惊讶。雷称,按规定四五百元的工资肯定是不应缴税的,他表示马上调查。
事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毛叶兵。毛律师称,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几位清洁工尽管没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收入应属于工资性收入。如果工资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收税标准,就应该缴纳,但目前没有达到起征标准,税务部门不论是主动知道还是被动知道其收入,要征收相关税费,从法律上来说都是不允许的。对于已经征收的税费,毛律师称,清洁工没有固定的工作,属于弱势群体,作为税务部门应该主动返还已征收的税费。

由此不难看出,税务机关的解释很难站得住脚。但我们不禁要问:清洁工之所以要缴税,是因为他们需要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只有拿到发票,他们才能从学校领取自己的工资。那么,学校为什么要求清洁工开发票?就因为她们没有和学校签定劳动合同,因此他们的工资没有进入学校集体的工资表,而这笔钱在向区财政结算或接受审计时必须要出示票据。也就是说,临时工的身份才是清洁工每月不得不按时缴税的根源所在,而他们中的很多人早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在学校打扫清洁,至今却连一份劳动合同都得不到。

  《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据此,相关部门曾乐观地指出,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过去意义上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然而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临时工”的称谓不仅没有随着劳动法的实施而消亡,他们的生存状态也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清洁工缴税”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劳动法生效后,这些临时工依然得不到劳动合同的保障,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害,而过高的维权成本又使得身处弱势的他们不得不逆来顺受、忍气吞声。

  此次事件披露后,舆论为之哗然。对此,不仅当地税务机关需要做出深刻反省,作为用人单位的学校一样难辞其咎,更为关键的是,针对临时工权益极易受到侵害的现状,应当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临时工权益做出具体的规定,加大对这些弱势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惟其如此,才能够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不再无端受到伤害,从而避免“夺泥燕口,削铁针头”之类荒唐闹剧的再次发生。
其实,“清洁工被课税”这件事只不过是共匪黑暗笼罩下大陆的一个微小缩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双重标准,恃强凌弱,从来都是它欺压人民的看家本领。老百姓常言:法律不是给当官订的,都是给老百姓订的。前日有报道称,在北京,房地产商们是最大的欠税户;在广州,一个拥有百亿资产、位列“胡润富豪榜”十强的大亨,其属下公司却欠税2800万元。由此,我们不得不能强烈质疑税务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准!是啊,当他在面对一个月收入只有450元的清洁工时,怎么就好意思扣那30元的税费?何况,这一扣就是5年!想来,他们的亲友中是不会有月收入450元的清洁工的,所以,他们体会不出一个月收入只有450元的清洁工在被人拿走30元的税费时的感受!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不会说话的电脑,实在是一种非常聪明的策略。但他忘了,人脑不好“使”,电脑也不灵。而除了质疑税务人员的道德水准外,我们还想质疑他是否践踏了法律。因为要求一个本就不应该缴税的清洁工纳税,有滥用公权的嫌疑。律师的说法很明确,已经征收的税费,税务部门应该主动返还。不仅如此,税务部门还应该就此向那些清洁工做出赔偿。

无独有偶,《中国青年报》2006年10月25日报道:今年国庆黄金周,江苏省某县级市的公务员小黄(化名)去邻近一个地级市旅游,顺便看望在该市某局任局长的专车司机的叔叔老黄(化名)。小黄待了两天,老黄都忙得早出晚归,他竟没能和叔叔说上几句话。老黄感慨道:公车是简称,全称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请看老黄的黄金周日程表:10月1日,局长朋友的儿子结婚,接送新人。2日,把局长公子一家三口送到机场,然后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父母来该市过节。3号,陪局长夫妇及其父母到城里购物,陪局长各处送礼。4日,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妹妹一家到局长家,继续陪局长送礼。5日,送局长妹妹一家回家。6日,到机场接旅游归来的局长公子一家。7日,送局长父母回老家,回来后送局长去酒店,再把喝醉的局长送回家。看吧,这就是公车的“公用”价值!真是物尽其用,人尽其力呀。

还有,一个很容易被人们忽略的规定,那就是大陆的公务车购买指标上限是45万人民币,都快实行10年了,而那时上海出产的普通桑塔那还得要20多万才能买下。而现在,大家都知道,45万可以买一辆相当不错的豪华车了!这还得说“公仆”们不超标,“照章办事”。可车不光是买了,还得“养”呢,好车的钱“好”,修理维护的费用还“好”呢。在此,我们想问问我们的“公仆”们,你平常上下班办公用得着这么好的车吗?那么,有关当局为什么就不“与时俱进”改一改呢?改革,改革不是老挂嘴边上吗?说到根本,体制、制度上的不完善是主要原因,一匪专政才是重要症结!

综上所述,税务局有“西瓜”不捡,专捡“芝麻”,不是弱智,而是怕惹事,欠税大户们的后台不是“头儿”们的“三姨夫”,就是“领导”们的“小姑子”,谁敢去要啊?而小小的清洁工则不然,她们“好说话”,一要就“给”,不费事,还理直气壮。正是有了芸芸众生的“无私”奉献,才成就了“老爷们”的豪华办公和公车私用。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最近在安徽、江苏等地采访时,一些干部均反映,现在上级领导到下面检查工作,首先关心的是财政和税收增长。“现在考核干部政绩的指标中,实际的硬指标就是经济指标,经济指标主要是财政收入,评价标准主要看财税增长及增长幅度。”干部们抱怨说。请注意,“一些干部均反映”说明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现象。子曰: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既然上级领导首先关心的是财政和税收增长,一切“向钱看”,那么,地方领导患上“财政饥渴症”,“穷极生疯”见人就“吃”也就不足为奇了。这就是共匪统计的税收总收入连年增长,而国内经济却日益萧条,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的原因所在。

众所周知,税收具有二次分配功能,在一个国家起着调节社会贫富分化的重要作用。而在大陆,税收却在起着相反的作用,激化了社会矛盾的加剧。

《礼记·檀弓下》有一则故事,说孔子路过泰山的一侧,看见一个在坟墓前哭的妇人十分忧伤。孔子立起身来靠在车中的横木上侧耳倾听,并派遣子路前去问讯......“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吾子又死焉。”妇人说。夫子问:“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然而,从孔子到现在,神州大陆历经了2000多的沧桑,可如今苛捐杂税繁多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有哪个老百姓想躲到坟地里“避难”也似无可能,因为,你要想找块地方埋个人,还得给乡镇的哪个“头儿”交点钱才能办到。

这就是我们生活的“伟大”的红色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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