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外地人禁行想起租界之耻

作者:洪巧俊 发表:2008-11-14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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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广州东莞长安镇上角社区封闭了一条公共道路,并规定,本地人可以通过,新莞人(外地打工者)禁行.记者在采访上角社区居委会书记时,他表示"封闭路段是为治安考虑",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 (据"广州日报")

其实,对于这样的事发生在东莞这样的地方,笔者并不觉得奇怪.

有句话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当地政府部门先后作出过"禁摩" (摩托车), "禁猪" (禁止养猪), "禁人" (把低素质人口撵走)的措施,下面的社区只是效仿上面的做法而已.看来,东莞似乎特别喜欢念"禁"字经.

为了平安社会,东莞全面禁摩;为了卫生环境,东莞就下发了把猪赶出东莞的命令;为了可持续发展,对几百万所谓低素质人口下驱逐令.早在今年4月,我就写了一 篇"东莞,一座无良的城市"说东莞这座城市无良,是因为它忘恩负义,要把曾用血和汗垒起这座城市的农民工赶走.现在那些没有被赶走的外地打工者又受到了歧 视,一条公共道路本地人可走,外地人禁行.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岂有不让人走之理?可那位上角社区居委会书记说: "封闭路段是为治安考虑", "封闭道路会不便,但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 "难道外地人走了这条路就不安全?这不是什么绝对公平的问题,而是绝对的歧视问题.作为一个居委会书记,说出这样的话,显然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

记得有网友在我的博客中如此留言"东莞伟大的'禁猪令'可以与当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相媲美."从'禁猪'到'撵人'总结起来 '贫民与猪,不得入内'. "不过这个总结又被东莞改写了:"新莞人与猪,不得入内. "这让人想起新中国成立前上海租界的"华人与X,不得入内"的那种耻辱来.

在一些官员看来,外来工都是低素质人口,可以撵走. "低素质人口"这个名词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合法化,就预示了我们这个社会中一部分人的悲剧命运.他们不仅会遭受冷眼,而且投注冷眼的人还获得了一个"正当歧视"的解释.

现在,我对"新莞人"这个词感到特别扭和厌恶,因为"新莞人"只是掩盖歧视行为的一个幌子. "新莞人"这个"新"字,并没有什么新的含义,更没有改变外来工在东莞受歧视的命运.如果要说"新莞人"有新义,也只好用两个字来概括:耻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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