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问责将推动新闻公开透明?(图)

发表:2009-09-1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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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圳市近日颁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这一文件被称为全国第一个官员的新闻发布问责制度。

 深圳推出新闻发布问责制,要求新闻发布遵循快速,主动,准确原则

这一新制度要求对新闻事件发布要"快速,主动,准确"。不能"无故拒绝,阻扰记者合法采访"。

政府官员如在新闻事件发布中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将受到惩处。深圳政府还承诺将建立一条24小时的记者问询热线。

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主任黄煜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深圳推出新闻发布的问责制是深圳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行政改革中的重要一点是强调信息公开和沟通。

适用范围

近年来,中国的所谓"群体事件"不断发生。而在群体事件发生时,地方责任官员的第一反应往往是阻止他们认为的负面信息泄漏。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经常采取威胁,甚至逮捕的手段。

深圳的举措被中国媒体赞扬为增加新闻透明,增加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过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主任黄煜表示,这一新闻事件发布制度只适用于一般常态的状况,并不会适用于所谓的重大危害性事件。

黄煜说,当碰到政府认为的重大危害性事件,这个新闻事件发布机制就还是要服从原有的严格管制要求,也就是中宣部统一发布的宣传口径。

宣传纪律

因为新闻发布问责机制只是一个行政措施,在它的上面还有一个宣传纪律。一些常态的,政府审定的信息可以执行新闻事件发布问责制。而如果发生的事件被认为牵涉到国家利益,或对当地的重大危害,那就要遵循宣传纪律的约束。这是两条并行的措施。

英国金融时报曾有一篇报道,叫做"失踪的共产党官员"。讲的是深圳市前市长许宗衡被双规,失踪三天后,当时的深圳市政府没有就市长缺席公开活动的情况提供任何解释。没有在中国的媒体引起一丝波澜。

黄煜说,即便在新闻发布问责制之后,重要官员的升迁,贬黜也不会变得透明。因为这样的事情在共产党的宣传体系里面不属于新闻。

但黄煜认为,深圳的新闻发布问责机制对基层或中层处理信息的官员带来很大压力,是一个规范性的举措。没有这一措施,官员对于新闻信息的发布可作可不作。现在,除非有宣传纪律,否则就必须要做。因此在无行当中也可以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变得更加透明。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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