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院长卖掉精神病女子获利1万

发表:2009-11-16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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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砀山一福利院院长1万元卖掉精神病女给人做老婆。河南警方解救时发现,女子被先后倒卖了两次,而这名院长还拐卖过福利院2岁男童。

买来的媳妇"差心眼"

12日,河南永城市公安局芒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朱厂村走访时获取-条重要线索:村民赵磊买了-个外地媳妇。

当晚8时许,民警走进赵磊家,发现一名20多岁的女子坐在床上。民警问话时,该女子开始只是傻笑,后来就胡言乱语。民警从女子的口音断定她不是本地人,很可能患有精神病。

随后,赵磊被带往派出所调查。赵磊交代,他的舅舅李爱憎2007年打来电话,说是通过别人给他介绍个对象,女的有点"差心眼",如果同意的话就去见面。

赵磊已30多岁,一直为没有对象发愁。听了舅舅的介绍,就和父亲直奔舅舅家。随后,赵磊父子和李爱憎以及介绍人张晓明、陈华一行5人一块去了砀山县西南门镇常河村范庄范哲家,最后,以18080元的价格"成交",赵磊就这样"娶"到了媳妇。

女子被"嫁"两次

12日晚11时许,张晓明、李爱憎被抓获归案。13日,范哲落网。

范哲交代,他与陈华以前都是"媒人"。范哲有一个表侄子叫周庆,大约在2007年5月份的一天,陈华给范哲打电话说:"我给周庆找个媳妇,是砀山×福利院收养的,就是精神上有点毛病。"

"没有事,我和福利院的院长共事不是一两年了,要是愿意,就来见见。"陈华说。

过了两天,周庆、范哲、陈华来到该福利院,见到院长时某。时某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子卖给了周庆。

过了大约半个月左右,周庆给范哲打电话说:"这个女的不愿意在这儿过,咋办?"

之后,他们以18080元的价格把该女子倒给了赵磊。

福利院长是幕后黑手

陈华交代,他和时某还倒卖过福利院的男童。

2008年4月12日,当地民警获悉,芒山镇豆楼村村民豆某曾以1.5万元的价格从砀山县买来一名2岁男童。豆某交代,该男童是他于2006年年底从时某手中买来的。随后,院长时某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但不知道什么原因,1年半后,时某却能再度贩卖一名精神病女子。

目前,范哲、张晓明、李爱憎、赵磊父子已被刑事拘留,陈华因涉嫌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另案处理。而周庆、时某在逃,警方正在追捕。

**另外一个版本的报道:

据河南商报报道,今年11月12日,河南永城市公安局芒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朱厂村走访时得知:芒山镇朱厂村村民赵磊买了一个外地媳妇。

  当晚,民警在赵磊家果然发现一名20多岁的女子。面对问话,该女子开始傻笑,后又胡言乱语。民警只模模糊糊听懂她叫张小美(化名)。

  赵磊交代,在2007年麦收前,他的舅舅李爱憎打来电话,说是通过别人给赵磊介绍个对象,不过女的有点"差心眼"。

  赵磊已30多岁,正为没有对象发愁。闻讯,他就和父亲直奔舅舅家。

  随后,赵磊父子俩和李爱憎以及介绍人张晓明、陈华一行5人一块来到我省砀山县西南门镇常河村范庄范哲家,最后,以18080元的价格"成交"。

  >>女子曾被"嫁"一次

  11月12日夜11时许,张晓明、李爱憎被河南警方抓获归案。11月13日,范哲也被顺利抓获。

  范哲交代,他与陈华以前都是"媒人",相互熟悉。大约在2007年5月份的一天,陈华给范哲打电话说:"我给你表侄子周庆找个媳妇,是砀山某福利院收养的,就是精神上有点毛病。"

  过了两天,周庆、范哲、陈华一起来到砀山县某福利院,见到院长时某。通过陈华从中说合,时某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子卖给了周庆。

  过了大约半个月,周庆给范哲打电话说:"这个女的不愿意在这儿过,咋办?"

  又过了几天,陈华对范哲说:"我又给那女的找了个婆家,周庆的钱不能白花啊!"随后,他们以1.808万元的价格把该女子倒给了赵磊。

  而赵磊的18080元钱也先后被5人分掉,周庆分得1万元,范哲分得2080元,陈华分得1700元,张晓明分得1700元,其余的2600元被李爱憎以租车、吃饭为由占为己有。

  >>女子确来自福利院

  陈华交代,他和砀山某福利院院长时某共事多年,两人还倒卖过一名福利院的男童。目前,犯罪嫌疑人范哲、张晓明、李爱憎、赵磊等已被刑事拘留。陈华因涉嫌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另案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与负责此案的河南永城市公安局芒山派出所牛副所长取得联系。据其介绍,"砀山县某福利院"其实是砀山县赵屯乡梅屯敬老院。前几天,他们派员到砀山准备抓捕该院院长时某,但因当地群众阻挠,时某逃脱。

  随后,记者拨通了砀山县民政局耿副局长的电话。耿副局长说,昨天上午,针对此事他专门到梅屯敬老院进行了调查。根据初步调查,这名被"嫁"到河南的精神病女人确实来自该敬老院。"大约是2006年的时候,赵屯派出所在巡逻中,发现了这名精神病女人,因问不清地址,随后将她送到了梅屯敬老院。"至于这名精神病女子是不是敬老院院长卖出的,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耿副局长说,梅屯敬老院是由原村支书时某创办的,属于村级敬老院,平时发现流浪人、弃婴、孤儿等一般送到这里委托其收养,民政部门给予一定救助。

  >>媒人说和就能娶走收留女子?

  梅屯敬老院院长时某否定了卖掉精神病女子的说法。时某昨天傍晚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这名精神病女人在敬老院时,经常打人,前几天因没看管住,她自己逃跑了,并不是他卖给别人的。

  对于其曾拐卖儿童被刑拘一事,时某的说法是:"敬老院经常收养到社会遗弃的婴儿,很多小孩都患有疾病。如果有人愿意收养,能减轻敬老院的负担,向敬老院捐点奶粉钱,也是件好事。"至于收养人会不会将小孩拿去贩卖,敬老院就不清楚了。

  而对于敬老院里收留的精神病女子,时某说:"农村里有很多穷光棍,如果有人愿意将她们娶回家做媳妇,敬老院当然乐意,有个媒人来说合说合就行。"

  同样,在这所敬老院收养弃婴或者孤儿等,手续也很简单。时某告诉记者:"如果是男的收养男孩,年龄相差35岁就可以;男的收养女孩,必须年龄相差45岁。不需要其他条件,满足这一条就行。"

  精神病女子是否是被敬老院卖掉,事情真相究竟是什么样?看来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记者陈大名)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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