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依然存在歧视妇女现象

作者:方雷克 高山 发表:2010-03-11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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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者指出,尽管中国法律保护妇女权益,但歧视妇女的现象依然存在,并可能对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构成威胁。

3月8号,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召开了有关中国妇女状况的讨论会。前美国国务院官员马克-雷刚在讨论会上说,中国社会选择女婴堕胎的做法导致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并引发拐卖妇女和性交易等问题,

“我认为这是一个定时炸弹,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一定会爆炸,人们选择将女婴堕胎,就是拒绝让女孩子来到这个世界。”

雷刚曾担任美国国务院监督和打击人口走私办公室主任,他表示,选择女婴堕胎是对女性最大的歧视,印度已经将这种做法视为违法行为。中国政府也应该把这一做法界定为非法行为。美国韦尔斯利学院国际人权政策项目负责人德尔维斯女士对兰贡的这一建议表示赞同,她表示,堕胎女婴的做法是威胁中国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预测,10 年之后,中国男子每5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人找不到老婆:

“我认为,这将在各方面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这会增加拐卖妇女,社会暴力以及对妇女的暴力等问题。因此我认为这是社会稳定的一个核心问题。”

德尔维斯女士说,中国的一些法规剥夺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工作机会,或者以 “过分保护”的法规限制妇女的工作机会:

“这些法规有很多过分保护的条款,这些条款对妇女有传统的偏见,将妇女隔离起来,使她们是不能从事各类工作。这一做法不仅对妇女,同时也给她们的孩子,家庭及社区带来经济上的负面影响。”

德尔维斯女士说,雇用工人时采取的保护性法规应该男女平等对待。
芝加哥大学社会科学部的研究人员赵巍女士在会上说,尽管法律规定中国农村妇女有土地权,但她们却被剥夺了实际土地拥有权:

“妇女被剥夺了实际土地拥有权以及各种相关经济利益,这造成妇女以及她们家庭极不稳定,我认为这影响到更广泛的中国社会稳定。”

赵巍女士还指出,目前越来越多遭受家庭暴力的中国妇女开始反击,甚至杀死对他们施暴的男人。中国一些省份的统计表明,女性施暴也有所增加:

“这些妇女当中的一些人采用极端行为的原因是她们无法离婚,她们也试图求助社会服务机构或者法庭,但警方不愿介入,法庭也不受理她们的案子。“

赵巍女士说,中国最高法院应该发布指令,敦促地方法院对遭遇暴力的妇女迅速下达保护令,这样,这些妇女就不需要自己用暴力手段来反击。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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