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承认需要改革劳教制度

发表:2012-10-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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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当局承认劳教制度存在弊端,并称改革劳教制度已成社会共识。但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认为,劳教制度违反中国宪法,不要改革,需要的是根本废除。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10月9日首次发布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有5个章节,1.8万字,然而其中并没有提及屡受诟病的中国劳教制度

*中国官员:正在研究改革方案*

一名德国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问题:为什么在白皮书中没有看到提到劳教问题?劳教问题为什么还没有得到解决?特别是考虑到有很多人大代表都呼吁废除劳教制度。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在回答时首先肯定了劳教制度,他说:“劳教制度是由中国立法机关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据。劳教制度为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后,姜伟表示劳教制度需要改革:“当然,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也存在问题。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劳教制度的由来与危害*

中国司法官员姜伟的这番话立即引起极大关注,媒体给予广泛报道。美联社报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份报告说,有大约19万中国人被关押在320个劳教所中。被关押的劳教人员有吸毒者、妓女、其他轻微犯罪嫌犯、批评政府人士和被政府视为邪教的信仰人士。

中国1957年建立劳动教养制度。中国公安机关可以不经司法审理,就可以自行决定剥夺某个公民的自由,送去劳教。多年来,劳教制度遭到国际人权组织及其中国司法界人士的批评。

最近的一起劳教案子再次把劳教制度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湖南省妇女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遭强奸后又被逼卖淫,母亲唐慧多次上访,要求政府严惩涉案犯罪人,结果却是,湖南永州当局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把唐慧本人投入劳教所18个月。今年8月,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湖南当局才撤销对唐慧的劳教。

北京律师唐吉田多年来从事公民维权。他说,劳教制度随意性强,缺乏基本的监督和制衡:“它(劳教制度)最大的危害就是可以随意地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没有任何救济的手段和途径,也可以说它成为了官方构陷公民的一个法宝,一个利器。”

北京郝劲松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说,劳教制度是仿照前苏联的做法制定的,为的是打击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屡教不改的人、打击公民的言论自由。他说,劳教制度出台本身就违宪,违反了立法法,因为劳教管理办法是中国国务院颁布的,根本就不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劳教制度的存废仍无社会共识*

郝劲松说,对劳教制度的存废,中国并没有达成姜伟所称的“社会共识”:“法学界很多积极的声音要求彻底废除这个劳教制度。在违法的基础上面进行改革,然后就说达成共识,那不可能,我们不认可。”

不过郝劲松承认,中国不可能立即废除劳教制度。他说,从目前就劳教制度的存废议题背后的博弈可以看出,中国的统治阶层仍然需要劳教制度作为维护其统治的工具。他说,“现在就彻底取消劳教会面临一个问题:如何惩罚轻微违法行为? 包括在网络上批评政府的做法并不能达到犯罪程度,政府顶多实行最多15天的治安拘留就要放出来。可是这个人可能继续发表观点,或者继续屡教不改,就会让政府很头疼,这就需要动用劳教这一统治工具,关他1到3年。”

中国司法官员姜伟在发布会上所称的正在研究中的具体改革方案被普遍视为是近年来不断浮出水面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正法”。有人称难产的“矫正法”将成为劳教制度的终结者。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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