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也是一项产业(图)

发表:2012-10-1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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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所会利用“人力资源”创收

本周中国国务院发表《司法改革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司法官员有关改革劳教制度的一项表述,引起了德国媒体的广泛关注。

数年前,湖南永州一名女童被拐卖和强迫卖淫后被解救。今年5月起,她的母亲唐慧因不满法院对人犯的判决接连上访,最后被判劳教一年半。事件被媒体曝 光后,引起人们对劳教制度的一片声讨。《世界报》刊登题为“警察的权力”的背景报道,介绍了这一案例以及在中国国内也广为诟病的劳教制度:

“唐慧的案例再次将中国毫无法治可言的行政拘押制度置于批评的焦点。在十八大即将举行之际,中共领导层试图阻止报章评论或律师的公开信等将其统治的另一面 揭示出来。但仍有不乏勇气的时政杂志在封面位置刊登此类题目,让人意识到警察国家的专横显示,中国所称的'法治国家'不过是自我标榜。北京律师魏如久在其 网页上援引司法统计称,从1957到2000年,有500万人被处以(劳教)这种特殊监禁。……9月一期的《南风窗》杂志报道,2008年全国共有350 个劳教所。过去几年中,除了小偷、乞丐和卖淫者,还有数万名法轮功成员和其他因宗教受迫害的人被劳教。此外警方还把上访者、环保和网络活动人士在不经法庭 程序的情况下关押起来。”

“教育矫治"取代"劳教”?

本周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姜伟平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世界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对“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该报接着写道:

“尽管有来自各方的不满声音,劳教制度的改革仍然步履不前。在南京、兰州、郑州和济南4个城市进行的试点项目证明了这一点。自去年11月以来,以上城尝试 用一种新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来取代劳教。但有关建立民事仲裁机构以监督警察判决的所有建议,迄今都遭到了拒绝。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姜伟平 本周二也承认,改革试点还刚刚开始。

“阻力不仅来自权力政治的动机。'劳教'也是一项产业。根据有关条例,劳教人员每天可以工作6小时,并有权要求获得3小时的职业培训。但《南风窗》报道 称,现实是另外一个样子,该刊援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一项调查称,在押人员每周的培训不到4小时,而劳动时间则长达76,5小时,也就是说每天超过10小 时。”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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