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中共咸阳市各级政府害得我家破人亡

作者:王振平 发表:2013-02-0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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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振平,男,汉族,51岁,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润镇西坡村二组村民。我家目前的现状是:我下肢一级伤残,妻子患精神病,父母年老无劳动能力,娃娃年幼不懂事,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这些结果都是邪教中共咸阳市各级政府迫害的。

原始案子概述如下:

1984年润镇乡人民政府委托王振平、王下放、韩文辉、于永哲、刘孝荣等人为润镇乡人民政府做审计工作。一次我在下乡工作途中因公负伤致残,伤情严重,急需做双腿下肢截肢手术,医院考虑到我还年轻,为我做了保守治疗,即从我大腿上取下肌肉补小腿,这样反复治疗及养伤,长达十多年,花费近15万元。润镇乡人民政府也承认我所受之伤为工伤。承诺以后给付受伤的治疗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但却迟迟没有兑现。被迫无奈我只好走上上访之路。县政府、市上各级政府、省政府、北京等地我不知跑了有多少次了,但至今仍石沉大海,没有任何进展。润镇乡政府为了阻止我上访,多次抢走我的上访材料及证据,三次打伤我,还屡次迫害我的家人,他们捏造、假报我的家庭状况及救助事实,说我是无理缠访。每次去北京上访,正常跑各大信访部门填表登记,咸阳各级政府就会去拿钱消号,伪造零上访。我只好学习其他访民经验去闯天安门,结果仍没进展,次次都被北京警察送到咸阳驻京办,咸阳驻京办领导史建武(兼任咸阳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就会立即电话通知我们当地政府将我暴力截访回家,然后进行严加看管和更严重的暴力迫害,解决问题依然是连门也没有。

现行《信访条例》由国务院于2005年颁行,旨在“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并“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其中提出“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渠道畅通”;2008年,中纪委、监察部、国家信访局等部委联合颁布《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制,具体规定了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承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各种情形。

多年来,共产党总爱对外声称法轮功和全能神是邪教组织,并对其进行残暴打压,但是我却从未听说和见过哪里有法轮功份子或全能神人员公开对老百姓进行强拆、殴打、暴力迫害等行为,到是咸阳市各级政府及咸阳市驻京办为了保护大大小小的贪官们,竟敢公然和国家宪法对着干,他们已经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土匪、黑社会和世界最大的邪教组织,变成了非法迫害人民的敌人。

请海内外各大媒体记者踊跃采访报道详细案子经过。

电话:13892045208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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