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必将证明他们是无罪的”(图)

发表:2015-11-1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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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9点半,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去年8月17日无辜被抓的9名法轮功学员。
法院外戒备森严,警方设置警戒线。(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11月15日讯】11月9日至12日连续四天,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去年8月17日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据律师介绍,整个庭审中,律师为当事人无罪辩护的抗争相当激烈,令法官、审判长等感到震惊。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遭受惨烈的酷刑,也令现场的很多人动容。

庭审时,法院外戒备森严,官方派了很多警察、便衣,法院外也布满了警车。法院只允许每个当事人一个家属出席旁听。此外,沧州当地从未同时审过9人,且律师超过10人的案子。来自北京和河南等地司法局、律协的官员也参加旁听。

辩护律师高承才表示,“整个庭审人权律师抗争是相当激烈的,法官、审判长也很少遇到这种情况,他们感到震惊,对他们压力很大。这次各省市领导都来了,他们也看到律师在依法抗争。”

另一辩护律师任全牛也说,“此案很多律师背后的主管律师的司法行政领导、律协的领导,省级市级的都到现场旁听,说白了都在监督律师言行。”

酷刑折磨 当庭被揭露

其中一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赵翔当庭揭露了她被警察威胁并遭受了惨烈的酷刑。公安机关在侦办时曾威胁她:“如果你按照我们的说,你就可以回家见你母亲,如果你不按我们的计划说,也许你出来见不到你母亲了。”后来她在看守所绝食,看守所和国保大队联合对她进行酷刑,将她头套网兜,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给她灌食,超过24小时不让她动。

高承才律师说,“赵翔在法庭上将这个详细说出来了,我看到包括公诉人和审判长、审判员和听众,大家都动容,因为这是血淋淋的事实,说得非常凄惨。尽管审判长有意打断她,她还是说完了。”

他认为,按中国的法律,对她实施酷刑的人已经构成犯罪,应该判三年以上徒刑,但法庭以“事后再说”回避此问题。他强调:“不能让他们再迫害,必须提出控告,使这些违法犯罪的人绳之以法。让他们付出一定的代价,促进中国法制的进步。”

法轮功定性问题 法官拒谈

无罪辩护,任全牛律师认为:“凡涉及到法轮功的定性问题,很多法官直接就说这个问题不要谈,他的意思是上面已经定好了这个事不用谈。如果不让律师谈属不属于邪教,有没有法律依据,那律师怎么辩护?”

他进一步驳斥说:“他们给的罪名就是法轮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但法律明文规定没有说法轮功属于邪教,就是公安部列出邪教组织也没有法轮功这一项,但现在奇怪的是:公安局按照邪教立案、警察按照邪教起诉、法院也按照邪教判,单从法律层面来讲,他们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逻辑错误。前题根本不存在,没有依据,他就硬按这个判,故意装糊涂。”

他还说:“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的所谓的邪教材料,我们要求他移送实物看看,到底是甚么内容,它是证据的一种。光照片我们觉得不行。但检察官当庭就说,这属于违禁品,不能够移送。这很荒唐。”

“历史必将证明他们是无罪的”

庭上法官不让谈法轮功的定性问题,对此,高承才律师表示,他在庭上就用讲故事的方式陈述:“我的当事人挨打,她不要我为她提出控告。她表示,‘我们信仰真善忍,真诚、真心待人、不讲假话;与人为善、善待他人;对别人的报复打压,忍让’。我的当事人被挨打、受屈辱,还不要律师依法控告,在某种程度体现他们道德情操是何等高尚,他们的信仰体现人类的普世价值要求……。”

“审判长打断我的话,不让我说下去。我最后说:‘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的当事人他们是无辜的,历史必将证明他们是无罪的。”

事件回顾

2014年8月17日,4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沧州市一起交流修炼的心得体会时被警察绑架。2014年9月22日,河北沧州政法委、610及市局公安、沧州运河公安分局、运河检察院等相关人员,非法批捕李丽、曹延香、赵翔、刘立新、康兰英、赵俊如等六名女法轮功学员及徐凯、常寿轩、侯东亮三名男法轮功学员,欲进行长期关押。

这9名被绑架关押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了12名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律师们根据大陆《宪法》及相关法律要求撤案,但沧州市政法委、610,动用律师所在的司法局等机构,向这些律师施压、威胁,要求他们不要代理此案,甚至有律师被要求写书面材料。

责任编辑:许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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