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获刑10年半 全村村民联名写信求情

发表:2015-12-06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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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5年12月06日讯】几天前,本网站曾报道过“大学生掏鸟16只被重判10年半”的新闻,有网民称“人不如鸟。”

昨日,“掏鸟”大学生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表示,他已为儿子聘请了律师,而他们土楼村全体村民也签署了一份“联名求情信”,向河南新乡中院递交了再审申请。

闫父称儿子很后悔

《华商报》报道,父亲闫爱民表示,去年暑假,儿子闫啸天曾和他一起到新乡市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天热儿子没干几天就提前回老家辉县市土楼村休息。没过多久,闫爱民就接到妻子来电,称儿子因为掏鸟被公安抓走了。“我们家门口树上有很多喜鹊窝,就没有别的鸟窝。农村孩子从小就喜欢逮鸟摸鱼,我们都觉得挺正常,没想到他会因为掏几只鸟就被抓了。我们都不认识燕隼,更不知道是二级保护动物,要不是因为这个案子,我都不认识那个‘隼’字。”

闫爱民说,他在庭审和探视时见过儿子几次,儿子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非常后悔。“但我仍觉得判十年半太重了,因为几只鸟就葬送了人的一生。”闫爱民说,他已聘请了律师,于9月30日向新乡中院递交了再审申请。

闫爱民还表示,儿子是村里十几年才出的一个大学生,此前曾两次下水救人,品行有目共睹。儿子被抓后,土楼村全体村民曾签署了一份“联名信”,向政府求情希望减轻对闫啸天的处罚,给他一个悔过自新重返校园的机会。

“这是堂沉重普法课”

《河南日报》也就此事发表评论文章《“掏鸟获重刑”是堂沉重普法课》。文章称,在保护动物上,政府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够,民众与法律脱节,有些人稀里糊涂就违法犯罪了。“保护动物不能光靠严刑峻法,如何引导社会大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普及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才是治本之策。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也是一堂‘普法课’,但其成本太大了,让年轻的大学生承担有失公允。”

责任编辑:张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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