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限350字。(为了读者安全,禁止发网址.)

排序
分页:
  • 伊通
    1楼
    美国不兴株连,父母被列入黑名单也不会给孩子留下潜在危险,顶多是不让父母入境,但不能不让孩子入境,也不能父债子还。写这篇文章的人有没有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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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兰
    2楼
    这只有华人才干得出的事情,无论在哪个国家的华人都改变不了贪婪自私狡诈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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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kim
    2-1楼
    透澈
    1304559735000
  • ewrt
    3楼
    最大的可能是孩子绝对还是美国公民,但是父母永远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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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灭中共
    4楼
    丑陋的中国人!
    1304473088000 1
  • 臺灣網民
    5楼
    最後面那一段有問題。「不但孩子有潛在風險」?
    剛出生的嬰兒沒有行為能力,頂多是父母出問題。
    況且該罰的應該是文中指的華人律師和理財經紀。
    依臺灣法律,他們的行為應構成偽造文書與詐欺。
    而父母部份則看是不是有意圖,有些是不知情的。
    至於沒有行為能力的嬰兒,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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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者
    6楼
    中国人的习惯性贪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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