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高智晟律師突被帶走後維權運動早期營救模式

發表:2006-01-14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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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午12點40左右,我正在湖北十堰一家飯店吃飯,突然接到大紀元一記者的電話,稱高智晟律師的夫人告知她,高律師在12時20分被北京警方帶走。我立即表示:「拘捕高律師是完全違法的,我們強烈要求政府立即放人,否則他們一定會付出沈重的代價。」

記者要我估計高律師為何被抓,我估計是因為我倆建議成立汕尾事件民間調查委員會的緣故。我說,他們可能會將高律師傳訊24小時,也可能會將他刑事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那麼今天下午或明天,我也會被抓走。我請記者幫助呼籲海內和海外各界人士都站出來說話,並呼籲世界各國的媒體、人民和政府出面營救高律師。

隨後,我立即將高律師被抓的消息告知了維權律師範亞峰博士。不久,另一位維權律師籐彪博士來電,提醒我也要注意安全。我請他幫助立即起草一份維權律師的集體聲明,緊急要求立即釋放無辜被抓的高律師。

數分鐘後,著名維權活動家趙昕來電詢問,我告知了情況,並請他和朋友們在確認高律師被刑事拘留後,幫助呼籲並請歐洲的朋友們幫忙展開為高律師申請諾貝爾和平獎的活動。(我非常討厭「未來總統」一類話語,認為這是幫倒忙的、不嚴肅的遊戲,但我認為對於諾貝爾和平獎,高律師當之無愧。)

我繼續吃飯,未去將消息發在網上。但事後我在一家網路論壇上看到著名學者、維權活動家許志永博士於13:33:51發出的緊急聲明《強烈關注高智晟律師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內稱:「剛剛得到消息,高智晟律師被警方帶走,對於高智晟律師的人身自由和安全,我和滕彪、李和平律師等表示強烈關注。我和滕彪已經接受委託,隨時準備為高智晟律師辯護。毫無疑問,高智晟律師的人身安危是中國民主法制進程的一個重要標誌性事件之一,捍衛中國的民主和法治,捍衛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言論自由,從一個一個個案開始,從高智晟律師的憲法權利和自由開始,作為中國的法律人,我們責無旁貸。」

在我看來,許志永博士的話十分精到,堪稱一份維權運動的集體宣言。

約在13點50左右,範亞峰博士來電,稱高律師已被放回。不久我聯繫上高律師,高律師輕描淡寫地說,此事是一起偶然事件。因為便衣總是對他貼身跟蹤併進行錄像,他十分生氣,反過來對貼身跟蹤的便衣錄像。對方賊喊作賊,稱要捍衛公民肖像權,於是挑起了與高律師的衝突,引發了群眾圍觀,對方報警,警察來了,將高律師帶走。我在電話中對便衣的違法行為表示了嚴厲譴責,但也勸高律師大人大量,不要再與這幫不知自己在做什麼的小孩計較。

事情至此結束。但我和許多朋友都認為:此事不像是「偶然事件」,更像是一種刻意的試探或警告。我在前幾日對於有關方面近期設陷阱拉人、以製造冤獄或嚇阻我們的預感看來是較為準確的。

因此之故,我特將今日我和幾位朋友的即時反應粗略記錄下來,向世人「透明」我們維權運動的早期營救模式。如果將來任何時間我們中的任何一位或幾位失去了自由,希望朋友參考上述線路作出立體反應。

此一突發事件,雖然激起了我們極大的憤怒,但不會改變我們維權運動適度後撤、給政府以一段緩衝的初衷。

寫於1月13日15點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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