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高智晟律师突被带走后维权运动早期营救模式

发表:2006-01-14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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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午12点40左右,我正在湖北十堰一家饭店吃饭,突然接到大纪元一记者的电话,称高智晟律师的夫人告知她,高律师在12时20分被北京警方带走。我立即表示:“拘捕高律师是完全违法的,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立即放人,否则他们一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记者要我估计高律师为何被抓,我估计是因为我俩建议成立汕尾事件民间调查委员会的缘故。我说,他们可能会将高律师传讯24小时,也可能会将他刑事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今天下午或明天,我也会被抓走。我请记者帮助呼吁海内和海外各界人士都站出来说话,并呼吁世界各国的媒体、人民和政府出面营救高律师。

随后,我立即将高律师被抓的消息告知了维权律师范亚峰博士。不久,另一位维权律师藤彪博士来电,提醒我也要注意安全。我请他帮助立即起草一份维权律师的集体声明,紧急要求立即释放无辜被抓的高律师。

数分钟后,著名维权活动家赵昕来电询问,我告知了情况,并请他和朋友们在确认高律师被刑事拘留后,帮助呼吁并请欧洲的朋友们帮忙展开为高律师申请诺贝尔和平奖的活动。(我非常讨厌“未来总统”一类话语,认为这是帮倒忙的、不严肃的游戏,但我认为对于诺贝尔和平奖,高律师当之无愧。)

我继续吃饭,未去将消息发在网上。但事后我在一家网络论坛上看到著名学者、维权活动家许志永博士于13:33:51发出的紧急声明《强烈关注高智晟律师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内称:“刚刚得到消息,高智晟律师被警方带走,对于高智晟律师的人身自由和安全,我和滕彪、李和平律师等表示强烈关注。我和滕彪已经接受委托,随时准备为高智晟律师辩护。毫无疑问,高智晟律师的人身安危是中国民主法制进程的一个重要标志性事件之一,捍卫中国的民主和法治,捍卫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从一个一个个案开始,从高智晟律师的宪法权利和自由开始,作为中国的法律人,我们责无旁贷。”

在我看来,许志永博士的话十分精到,堪称一份维权运动的集体宣言。

约在13点50左右,范亚峰博士来电,称高律师已被放回。不久我联系上高律师,高律师轻描淡写地说,此事是一起偶然事件。因为便衣总是对他贴身跟踪并进行录像,他十分生气,反过来对贴身跟踪的便衣录像。对方贼喊作贼,称要捍卫公民肖像权,于是挑起了与高律师的冲突,引发了群众围观,对方报警,警察来了,将高律师带走。我在电话中对便衣的违法行为表示了严厉谴责,但也劝高律师大人大量,不要再与这帮不知自己在做什么的小孩计较。

事情至此结束。但我和许多朋友都认为:此事不象是“偶然事件”,更象是一种刻意的试探或警告。我在前几日对于有关方面近期设陷阱拉人、以制造冤狱或吓阻我们的预感看来是较为准确的。

因此之故,我特将今日我和几位朋友的即时反应粗略记录下来,向世人“透明”我们维权运动的早期营救模式。如果将来任何时间我们中的任何一位或几位失去了自由,希望朋友参考上述线路作出立体反应。

此一突发事件,虽然激起了我们极大的愤怒,但不会改变我们维权运动适度后撤、给政府以一段缓冲的初衷。

写于1月13日15点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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