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的審計報告,何時見天日?(之一)

作者:方進玉 發表:2006-04-04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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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方進玉,原新華社主任記者、原南方週末駐京記者。2002年12月,我曾在網上寫過一帖:《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裡?--徐永光涉嫌腐敗的調查和思考》。三年後的今天,我仍想大聲詢問:國家審計署對希望工程的審計報告,為什麼遲遲不能見天日?

我不敢掠人之美。大聲呼喊、公告天下,懇請國家審計署對希望工程(中國青基會)進行審計的,除了全國人大代表,也包括徐永光。

2002年1月,柳楊、易曉二人,勇敢地站出來揭發:希望工程1億多元捐款,被徐永光違規挪用,且投資項目大多歸於失敗。媒體披露後,港區人大代表立即提出議案,要求「進行審計」,並將結果「予以公告」。

徐永光亦大聲疾呼,他一面稱「希望工程遭到恐怖襲擊」,一面說「我們已向國家審計署報告,要求盡快安排審計」。一年之後,在接受《北京青年報》採訪時,他又說:「目前,審計工作尚未結束,審計結果還沒有出來」。

權威人士指出:2002年5月,李金華曾派出一名鐵腕處長,帶領10人審計小組進駐徐永光所領導的中國青基會。2002年11月,審計報告大致完成。「李氏審計風暴」,威震四海,可惜,許多朋友或許沒有注意到,三年多來,敢言敢為的李金華,偏偏「壓」住希望工程(中國青基會)的審計報告,不予公布。

三年多來,我曾私下詢問過每一位我遇到的、有可能瞭解內情的人:「針對徐永光的審計報告究竟說了些什麼?這份受到海內外億萬民眾矚目的審計報告,為何列為「機密」,束之高閣,不予公布?

2003年春夏,兩位看過中國青基會《審計報告》的人分別向我透露:第一,審計報告所披露的違規事實,觸目驚心,違規事項,比香港《明報》和《南方週末》的報導「有過之、無不及」。第二,報告並明確指出中國青基會「財務管理混亂」。第三,按照《審計法》規定,該份《審計報告》已被送至徐永光所在單位,徐本人已經看到(這則消息,經由兩個獨立消息來源予以證實)。

但是,有關部門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審計並公布結果」的書面議案,竟然不予理睬、不予答覆。徐永光呢,一面繼續被推薦擔任全國政協委員,一面調往中華慈善總會,擔任這家中國最大慈善機構的副會長。

痛心疾首,莫過於此:號召民眾給希望工程捐款時,徐永光公開呼籲、熱烈宣傳;出現揭發、出現質疑,權威部門又作了審計,《審計報告》卻偏偏見不得「陽光」,相關責任人反而又被「提拔」!

回顧相關法規,一切早有界定。我國《捐贈法》規定,捐贈人,「有權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捐款人的查詢,徐永光「應當如實答覆」;中國青基會「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徐永光「應當公開」,並「接受社會監督」。

因為《審計報告》遲遲不能見天日,揭發者柳楊,極其鬱悶,以致罹患癌症,2006年元旦,醫生甚至下達「病危通知」!另外一名揭發易曉,本已蒙冤入獄,現在罪上加罪,又被污為「危害國家安全」,每年兩會召開,都要被「關禁閉」!至於我,因為報導徐永光挪用捐款、涉嫌貪污,不得不離開了我所鍾愛的南方週末報社……

唯有徐永光,繼續四處演講、大放厥詞!

是可忍,孰不可忍?於公於法,我必須放棄隱忍,重新起身「說話」。於私於情,我必須在柳楊遭遇癌細胞「猛烈襲擊」之時,再次公開呼籲:懇請--我黨中央--准予公布希望工程的審計報告!讓海內外億萬善良人的質疑得到回覆,讓柔弱且病危的柳楊,看到「希望」,讓中國的希望工程和慈善事業「揩乾淨身上的污點」,大步向前邁進。

方進玉 2006-04-02第三次修改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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