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姑父同居5年未「轉正」 一怒捲走16萬元

發表:2007-09-08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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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顧一切地做了姑父的「情人」5年後,卻因為一直不能與深愛著的姑父正式結婚而倍感失意,23歲的李某一怒之下卷走「愛人」的16萬餘元巨款出走,以補償自己的「青春損失」。沒想到因此觸犯法律。4日,李某因涉嫌盜竊巨額現金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年輕女子攜巨款失蹤

        7月31日,茶葉經銷商馬某向警方報案:自己的一輛微型車上有16萬餘元現金,被女司機李某連車帶錢捲走。

  8月3日晚10時許,沿李某逃跑方向追蹤的景洪市警方,在昆明警方的協助下,將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昆明金馬寺大村的出租屋內抓獲,並當場繳獲現金1.52萬元。隨後又在昭通警方的協助下,成功地追回了被轉移到昭通的15萬元。

  與此同時,被盜的銀灰色長安微型車也在景洪市勐養鎮政府院內被找到。

「情人」竟是叔侄女關係

  審理中,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交代卻讓民警大吃一驚:她與受害人馬某竟然是一對「地下夫妻」,而且馬某還是李某的姑父。李某交代說自己才23歲,與報案人馬某並非是單純的僱用關係,馬某是她的姑父,同時也是一對同居了5年的「地下夫妻」。

  2002年,18歲的李某竟然與比自己大18歲的姑父馬某同居在一起了。這段戀情,在馬某和李某家庭內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結果,李某與強烈反對的家人斷絕了關係,而馬某也為躲避家人責罵和鄰居的議論,丟下妻兒帶著李某來到景洪做茶葉生意。

  幾年來,李某一直希望能跟姑父結婚,可馬某卻不願和老家的妻子離婚。

想拿巨款補償「青春」

  由於長時間得不到自己認為應該得到的「名分」, 心理越發不平衡的李某開始心懷怨恨並逐漸萌生了離開馬某的念頭,準備離開前給自己弄筆「青春損失費」。

  7月31日,李某與馬某一起到景洪市勐養鎮關坪村委會賣完茶後,乘馬某將16萬餘元現金放在車上到朋友家中拿茶樣之機,李某將車子開著狂奔了40餘公里,將車子停放在勐養鎮人民政府院子後,打一輛摩的來到景洪。

  在輾轉逃亡昆明途中,還在墨江給老家舅舅的賬戶上打了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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