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厚的夏洪民正被強制"轉化"

發表:2009-04-03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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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31日,河北淶水縣法輪功學員夏洪民被胡家莊派出所和淶水鎮政府綁架,第二天就直接關入高陽勞教所。目前,夏洪民正被強制"轉化"、強制奴役迫害。

夏洪民,淶水縣東關村人,建築工人。他生性樸實憨厚。他一個人承擔著一家四口人的生活,還要供兩個孩子上學。他經常因病不能上班。一天他又因腰痛到診所就醫,在那裡聽到法輪大法真相,自此他便開始學習法輪功。學法不久他嚴格要求自己,事事忍讓,善待他人,身心變化巨大,腰痛的毛病漸漸消失了。這使他堅定了修煉法輪功。

遭受的酷刑折磨

可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因為堅定修煉法輪功,他多次受到當地警察非人折磨,為了迫使他放棄修煉,警察在他身上使用的種種酷刑和手段令人髮指。

九九年七月底,東關村幹部李啟保、夏樹研(音)一大早就將他叫出家,說讓他到淶水鎮去說說就回來,車逕直開到淶水鎮大院,接著,又被李啟保、夏樹研拉到淶水鎮中學的洗腦班強制洗腦。

在淶水鎮中,法輪功學員被分在不同的教室中關押,課桌就是他們的床,沒有鋪蓋被褥,而且教室的燈整夜通明,晚上還有看守,上廁所都有人看著。白天淶水鎮計生辦的職工負責看守,強制寫放棄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在攝氏42度的高溫下強製法輪功學員為學校清除花池和操場上的雜草,而那些看守學員的卻在屋裡發補品降溫。白天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是淶水鎮溫亞鈴(女)。晚上,淶水鎮書記胡玉祥、鎮長劉振福酒足飯飽後,便開車來到鎮中,組織人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口號是:黨不叫你練了你就別練了,否則就是要對你們專政--"打",於是棍子、棒子一起上,邊打邊問還煉不煉,每天讓法輪功學員處在恐怖之中。十多天後,淶水鎮向夏洪民的家人勒索300元現金,才放夏洪民回家。

可這還不算完,秋收農忙季節,他又被叫到大隊部,村幹部讓他每天三次到大隊部報到,簽名、寫保證。

2000年3月7日夏洪民因受到殘酷迫害,而進京上訪。到北京因向人打聽"北京信訪辦在哪兒?"而被警察綁架。夏洪民被綁架後,淶水鎮派人去接。在回程的路上夏洪民就被警察打的傷痕纍纍。回到淶水鎮,警察逼他在鎮大院整整跪了一個上午。接下來遭到劉振福、胡玉祥、李大偉、蘇生等的毒打。他們將夏洪民的雙手按在桌面上,拿棍子打,並剝光他的上衣用棍子打,直到棍子打裂。2000年4月7日,受到鎮官員酷刑折磨的夏洪民又被轉到淶水黨校繼續遭受迫害。

這次迫害是由原淶水縣副書記孫桂節、政法委張海利、淶水縣公安局劉耀華、政保股李增林、戴春傑等人非法組織的對法輪功學員的第二次大規模迫害。酷刑的工具包括鐵锨柄(一捆捆的買),繩子(一千條一千條的買),還有膠棒、膠棍、釘子、木棍等等。而且都是公檢法這些執法機關的人員親自動手打法輪功學員。幾天酷刑下來,卻不見有法輪功學員"轉化",於是孫桂節就命令公檢法人員加大暴力"轉化"程度。

法輪功學員被分成三組,分別由公、檢、法迫害。夏洪民被分到公安局迫害,當天一大早恐怖籠罩了整個黨校,慘不忍睹:夏洪民被扒光上身,解下腰帶,扒下褲子,赤裸著身體被警察按在水泥地上毒打。腰帶打斷了,就用板凳腿打,把光著身子的夏洪民按在地上揉搓,一邊謾罵一邊戲弄他,侮辱他,取笑他,話之下流難以啟齒,不堪入耳。警察還將饅頭塞進夏洪民嘴裡,把他的嘴撐的大大的,用自來水灌他,目的是讓他在窒息的痛苦中被迫"轉化"。他們還把髒桶扣在他頭上,用木棍敲打鐵桶,對他進行百般折磨。黨副書記孫桂節把香菸吸旺,燙夏洪民的嘴唇,嘴唇被燙的潰爛起泡。警察還強迫夏洪民跪下,在他小腿上放上鐵锨柄,然後上去三四個警察踩在架在他的小腿上的鐵锨柄上,疼痛使他的叫喊撕心裂肺一般。十三天滅絕人性的迫害結束了,夏洪民的家人又被淶水縣警察勒索2300元錢。

2000年7月4日上午正在幹活的夏洪民再次被淶水鎮警察綁架,關押在淶水鎮一個廢棄了的伙房內,門窗用鋼筋焊死,門上著鎖,屋裡一片漆黑,滿是油煙煤末。不許家人見面,也不給飯吃。他被關押期間經常受到劉振福、胡玉祥、李大偉、蘇生等的毒打。一次他將誹謗大法的書銷毀了,劉振福像瘋了一樣的毒打他。劉振福還命令全鎮職工對他進行群毆,致使夏洪民被打的體無完膚。晚上劉振福還把公安局劉耀華、李增林叫來,繼續迫害夏洪民,直至將他打的奄奄一息。

2000年12月26日,夏洪民等法輪功學員被淶水鎮非法送到淶水拘留所,27日被掛牌遊街,在淶水文化廣場非法公開審判,並掛牌繞淶水縣城遊行一圈。

2001年3月15日,夏洪民再一次被從拘留所轉到淶水黨校迫害。夏洪民因阻止警察對法輪功小學員進行酷刑折磨,而遭到警察的圍攻,他背上的皮都被打掉了,露出鮮紅的肉。

2001年4月夏洪民再次綁架送入淶水鎮洗腦班迫害,被勒索1000元現金才回到家中。因他家與淶水鎮派出所幾步之遙,動不動他家就遭到派出所警察們的非法抄家,搜查,監視等迫害,每到中共的敏感日他就是被查找的對象,使得一家人無法正常生活。

再次遭綁架勞教

2008年12月24日,為了讓更多的世人瞭解法輪功,夏洪民利用放假休息時間到淶水紅綠燈處散發真相資料,被人告發,被淶水胡家莊鄉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進淶水縣拘留所。2009年1月1日,他被轉到淶水縣看守所。在非法審問時警察問:你到胡家莊散資料去了?他說:我到縣城散發的。信仰自由,你們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在執法犯法,以後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你們讓我簽字、按手印那就是你們的犯罪證據。那兩個警察說:今天不把你送進看守所,我倆的飯碗就丟了。

在看守所,他被剃光頭髮,犯人端來幾盆涼水從頭澆到腳,說是給他洗澡,還告訴他管這個犯人叫大哥,那個叫二哥,但又說出去不能叫,要叫班長。在看守所裡每天要干12個小時的活,用花紙把鐵絲纏上,做成花束,完不成任務警察就用腳踹他,用鞋抽他的嘴巴。
夏洪民因絕食抗議非法關押。2009年1月31日家人把他接回家中,希望他能盡快恢復健康,沒想到第二天,淶水鎮劉金龍

便帶警察來將夏洪民從家中堵截綁架,並直接送高陽勞教所。現在夏洪民已被高陽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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