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安局私自火化受害民工屍體

發表:2010-02-03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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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名農民工被黑社會成員殺害後,公安局私自將屍體火化,法院審判時指凶手是自首及未成年,不開庭審判。家屬不滿法院包庇黑社會,週一到北京多個中央部門上訪。有維權律師批評,公安機關為怕激化社會矛盾,經常違法私自火化屍體,令不少冤案投訴無門。(李莉報導)

山東省農民工紀廣榮週一由山東到北京,分別向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人大及國務院等最高政府機關上訪,要求為死去的兒子討回公道。

紀廣榮接受本臺訪問時表示,他21歲的兒子在2007年5月被當地黑社會成員打死,他與家屬到醫院後要求在得到公正解決前,要保留屍首。但蓬萊市公安及醫院在法院開庭前,未經家屬同意就把將屍體私自火化。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時,指被公安抓回來的四名凶手如實交代事實,可視為自首,在第二次開庭時又指凶手是未成年,不公開開庭、不准證人出庭,又不准家屬發表意見。他批評法院用各種藉口,減輕凶手罪行,包庇黑社會,審判對家屬不公平,上訴到省高級法院敗訴,他感到投訴無門,於是唯有上訪到北京,但仍不獲受理。他說:他們什麼也沒有說,無道理的,他說案件已經解決了,叫我回家,現在沒辨法,現在上訪也沒辨法,他們不幫助我也沒辨法。

他說家屬多次問當局取回兒子的骨灰,但至今都被拒。他說會一直留在北京上訪,直至討回公道為止。本臺致電蓬萊市公安局,查詢當局將屍體火化的原因,值班人員表示不清楚事件。

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表示,過往都發生不少類似未經家屬同意就火化屍體的事件,引發衝突,他批評當局為怕激化矛盾,而違規將屍體火化,令很多冤案得不到申訴。他說:這兩年包括被害人,沒有經過家屬同意將屍體火化,有些公安機關把屍體搶走,有些人擔心屍體放在公眾地方會造成激化矛盾,如果屍體火化,應該經過家屬同意,如果沒經家屬同意就火化是違反規定的,現在發生很多類似事件都是偷偷火化屍體是不對的。

他又指紀廣榮一案,如犯人是未成年,法院是有權不開庭審判,但除非罪犯是因其他案件被拘捕後,自行供出自己殺人,否則法院不能視被捕人是自首,認為法院的做法違反法例。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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