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就是這樣被「造」出來的……!(組圖)

作者:龐學飛 發表:2011-12-0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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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學飛


龐學飛的證書


證書

一個曾經對社會有著卓越貢獻的發明家——龐學飛,僅因為家中住房被人偷拆,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要求解決相關問題。而相關部門,不但不積極妥善地處理解決問題,反而將龐學飛先是送進看守所,後來乾脆直接送進了神病院關了長達兩年之久。發明家——龐學飛的精神病就是這樣被造出來的……!

對社會有著卓越貢獻的發明家——龐學飛,男,漢族,生於1958年,上海發明協會會員。先後發明和研製多項專利技術。曾榮獲第二屆上海優秀髮明獎,並先後被入錄《中華知名愛國人士》、《國家科技成果研製功臣名錄》和《世界名人錄》。新華社、人民日報、上海科技報、新民晚報對此均有過報導。

龐學飛一家原住上海市楊浦區昆明路1222弄。2003年10月,為配合「迎世博,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上海市政規劃建設,龐學飛的住房被列入了動遷範圍。龐學飛和他九十高齡的老母親在得知住房需要動遷的消息後,積極響應和支持政府的號召,同意動遷。2003年11月—2004年2月,動遷組領導張某一再找龐學飛和他母親,告之國家的動遷政策是「先安置後拆遷,請相信黨、相信政府,一定會盡快給予安置解決」。龐學飛母子一直等待安置通知(龐學飛母子此時住在其姐姐處)。

2004年3月11日,下午一點,龐學飛回到昆明路的家。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們賴以蝸居的家已經被拆除變成廢墟了。而此時,龐學飛和他母親一直還沒有等到安置的通知。

從這一刻起,龐學飛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開始了漫長、曲折、複雜而又艱辛的維權之路。首先,龐學飛找到了動遷組領導。3月15日,領導張某說,居住安置把龐家漏掉了,並寫了條子讓龐去找許姓領導,許姓領導讓找拆遷公司,拆遷公司讓找政府拆遷科。就這樣龐學飛和他母親好似一雙皮球,被各相關部門踢來踢去,期間先後兩次被110攔阻、問話。4月4日,領導張某仍要龐學飛和他母親相信黨、相信政府,會給你們妥善安置。並哄騙二人按他寫好的委託書照抄一遍交給他,然後妄稱房子很快安置,讓二人回去等通知(7年過去了,龐學飛和他九十高齡的老母,至今也沒有等到安置的通知。)。

時間到了2005年的秋天,龐學飛和他母親的拆遷安置依然是「空中樓閣」。萬般無奈之下,龐學飛和他母親向上海市楊浦區法院提交了民事訴訟,決心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討回應得的拆遷安置房。

可是,楊浦區法院以「政府拆遷不安置,系政府行為,法院不能立案」為由,駁回了二人的訴訟請求,將皮球拋向政府。接著,龐學飛分別向二中院和上海高院進行申訴,但一直未得到支持,龐學飛和他的老母親真正成了無家可歸的人。

2006年4月,龐學飛開始多次向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反映自己的住房被人偷拆,無人安置,現居無住所的遭遇。而各相關部門的接待人員一再採取踢皮球的辦法進行搪塞。

2006年7月,龐學飛向公安局寄了一份人民日報刊登的有關拆遷的法規性文件,結果惹惱了某些官員。2007年2月19日(農曆大年初一),龐學飛以「散佈恐怖信息」罪被抓進楊浦區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辦案人員先後兩次採取哄騙、恐嚇和虛假承諾等卑劣手段,讓龐學飛在文件上簽字(所簽字文件不讓龐學飛看),並一再虛假承諾,稱很快就將其釋放。結果是採取不批捕、不起訴、不釋放等非法手段,超期羈押龐學飛120餘天直至2007年6月11日。

這期間,龐學飛受盡了各種各樣的非人折磨。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時,龐學飛被非法關押了3個多月,他終於盼來了釋放的日子。可是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從虎口跳進了更加恐怖的萬丈深淵。

公安局將釋放的龐學飛,以「肇禍精神病人」的名義,送進了上海市殷高路2號——上海安康精神病院,接受「強制監護治療」。

龐學飛家族沒有精神病史,發明家——龐學飛個人也沒有精神病。僅因為自己的住房被人偷拆,找相關部門反映和要求解決問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沒有經過醫療鑑定,沒有經過家人同意,甚至在沒有經過任何醫生診斷的情況下,被從看守所直接投進了精神病院。同精神病人同吃、同住、同樣治療、同樣對待,體罰、毒打、挨餓。就這樣,龐學飛被成了一個「精神病人」。

由於龐學飛本身沒有病,而每天接受精神病人的藥物治療,致使龐學飛身體很快出了問題。眼睛壞了、腸胃壞了、肝臟壞了,家沒了、房子沒了、尊嚴也沒了。

在龐學飛的多次強烈要求下,在醫院工作人員都知道龐學飛沒有精神病的情況下,在度過了長達526天的非人待遇後,2008年11月26日,醫院工作人員要求龐學飛繳納2453.10元的伙食費後,終於將其放了出來。

從看守所——精神病院出來後,龐學飛的上訪生涯中,又多了一項內容——要求「國家賠償」(在看守所遭錯誤羈押90天,正常人在精神病院被強制監護治療526天)。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首次審議精神衛生法草案。草案圍繞送、診、治三個環節以及精神障礙的複診、鑑定和監督、評估等問題作出規定。草案規定精神障礙患者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故意將非精神障礙患者作為精神障礙患者送入醫療機構構成犯罪的,將被追刑責。

然而,在對待龐學飛的相關訴求事宜,相關部門仍然在打「太極拳」。市高法推給了區法院,區法院在N次推諉後,給予了「法院不管」的結論。

面對殘酷的現實,龐學飛再次陷入迷茫?我的出路在何方?我該怎麼辦???九十高齡的老母親——您在有生之年還能看到屬於咱們自己的蝸居嗎?????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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