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上访禁拉横幅喊口号 违规信访将被武力驱散

发表:2004-07-25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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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姓上访都是因为问题在基层得不到解决,不得已到更高层甚至北京上访。上访可以看作是过去击鼓鸣冤的延伸。在民国之前,民众有冤,可以到衙门前击鼓。击鼓后县官必须马上升堂。可以说,百姓还是有诉苦的渠道的。

在现代中国,当权者形成巨大利益阶层,对百姓无限制的压榨,引发纠纷。百姓无法通过法院解决,不得已而上访。今年上访愈演愈烈,而当局对上访群众一概采取堵截、拘捕打压。

中国青年报深圳7月23日报道把上访中喊口号的行为称为“过激违法行为”,为此深圳市日前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其中规定信访代表不能超过5人,上访禁止拉横幅喊口号,违规信访可能被驱散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报道称,深圳上半年发生多起上访人员堵塞交通、堵塞政府机关的事件,制定出台 的《通告》,旨在提醒群众要依法信访、理性维权。《通告》要求信访人在上访时要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要到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集体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任何人不得强制他人参与或者阻止他人退出走访活动。

《通告》明确规定了信访中禁止以下7种行为:一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家机关门前等公共场所设置横幅、标语等宣传物,或者散发传单、呼喊口号扰乱公共秩序;二是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三是非法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国家机关接待、办公场所;四是纠缠、侮辱、围攻、威胁、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是在接待场所损毁公私财物;六是非法滞留国家机关接待、办公场所;七是其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上述7种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训诫、批评教育、劝阻或者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通告》没有规定官员、警察不得殴打上访群众,以及殴打群众的处罚方法。

民众采取告状、上访,以及上访也不能得到正确对待的过程,将是官逼民反的演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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