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毒携带者无证经营多日 农贸市场浑然不觉

发表:2005-06-08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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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小怜(化名)和其弟弟离开双桥通双里农贸市场。在这个市场无证经营了4个多月的拉面生意后,小怜向市场管理处说明了自己携带艾滋病毒的情况,随即离开。经了解,该市场无证经营情况严重。

  小纠纷牵出大隐情今年五一期间,小怜经营的拉面摊与隔壁同样经营拉面的摊主因生意发生纠纷,在市场管理处有关人员协调下,纠纷得到解决。“但后来,管理处说我们和隔壁的拉面摊给他们带来很多麻烦,要求我交1000元保证费,隔壁摊主交1000元罚款。”小怜说,这是6月2日上午的事。

  小怜的丈夫去年9月被查出患有艾滋病,不久便去世了。随后,小怜也被查出带有艾滋病毒,“还好女儿没事,我现在就是为女儿活着。”因为交不出1000元保证费,小怜想退掉摊位,“我知道自己的病不太适合做餐饮,一直想换个行业。”

  但是,6月初小怜刚刚向管理处交了3300元的摊位租用费,担心管理处不退款,6月3日下午,小怜向管理处的苏经理说明了自己的病情。6月4日中午,拉面摊关张,小怜离开农贸市场。管理处退还了她3150元租金,但管理处认为小怜单方面违约,1000元押金不予退还。

  市场三发紧急通知得知小怜病情后,苏经理于当日下午及次日连续发出三次紧急通知,要求在市场经营餐饮和食品加工的摊主,尽快去办理健康证。据了解,双桥通双里农贸市场经营餐饮和熟食加工的经营者,几乎都没有健康证、营业证和卫生许可证。对此,苏经理的说法是,“这些外来打工者也不容易,我让他们边开店边办证。”

  谈及小怜的问题,苏经理说:“我已经让她离开农贸市场,她那是隐瞒病情,如果我在附近看到她还经营餐饮店,肯定会阻止她。”建议艾滋病毒携带者不要从事餐饮业昨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马先生表示,虽然食品卫生法没有明确规定艾滋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餐饮业,但建议他们不要从事该行业,“我们一般也会将其列入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提到的‘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因为作为消费者来说,他们在心理上可能接受不了艾滋病毒携带者经营餐饮,而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病毒携带者也做不到确保万无一失,万一污染了食品,后果太严重。”记者昨天得知,拉面摊关闭后,小怜正准备开一家服装店或鞋店。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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