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陷阱--不法中介都有哪些招数

发表:2006-05-27 00:48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个别低买高卖、蒙骗房主的黑中介,搅乱了二手房市场秩序。业内专家近日列举了几大房产交易陷阱,提醒购房者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

许多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业主收到房款后便将房产证交到了这位 “购房者”手中。与此同时,不法中介手里拿着业主的房产证转手高价出售,业主不仅拿不到多出的出售房款,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替这些黑中介担负着巨大的责任。中介公司一旦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子变现,就会采用出租或抵押等形式将房屋变成现金流。由于所用的全部是业主的名义,因此一旦该套房屋出现无法还贷或是非法出租纠纷,金融机构和公安机关首先会找业主本人而不是中介公司了解情况,给业主增添了不少麻烦。更有甚者,如果碰上黑中介拿业主的房产证恶意行骗,然后卷款潜逃,业主的损失更大。

陷阱二:代理合同陷阱

一些不法中介利用业主法律知识不全面钻空子,在与业主签订《房屋销售代理协议》时,故意在协议中设置霸王条款。业主陈先生曾与一家中介公司签订过这样的代理协议:协议上只言明了该公司代理出售陈先生的房产,但并未限定其代理出售的时间。好几个月过去之后,该公司称有客户想买陈先生的房子,而这时陈先生早已不打算出售房屋了。于是中介公司拿出当初签订的代理协议,称陈先生必须向该公司赔付违约金四万元整。

陷阱三:利用理解误区设陷

很多购房者都认为房产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只要自己拿到房屋的钥匙便可以入住了,房子也理所应当成为自己的。而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原业主,并且存在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如果在过户之前将全部房款支付给业主,买方就存在着“钱房两空”的风险,许多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统统避而不谈。更有甚者,这些不法中介还将可能存在交易困难的房产卖给买房人,并且一再强调必须在过户之前就付款给业主。然后待到房款已付,房产却无法过户,此时不法中介再推卸责任,购房者真正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