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泥头车疯狂撞人续-官府隐瞒的真相

发表:2008-11-1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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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时候就害怕写作文,因此做了潜水员很多年,但是今天我决定出来冒个泡,不然真对不住自己的良心。

我是斗门人,事发学校离我的店不足200米,事发路段也是我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我有几个表弟在城东中学读书,朋友也在这所学校教书,所以这起恶意撞学生事件我还是有点发言权的。我敢断言官方说法是刻意隐瞒,扭曲了事实真相。等会我会将听到、看到的如实复述出来再加少许合符逻辑的推测。

先引用官方的说法令各位对这起案件有个初步的了解。

珠海市公安机关彻夜调查,11月5日发生在该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东中学驾车故意撞人事件系一起以驾车撞人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被警方击毙的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男,34岁,湖北随州人)因工作生活不顺,产生厌世情绪,驾车实施犯罪行为。

骆某某是一名泥头车个体司机,平时言语不多、性格内向、行事偏执。今年4月,骆某某一家租住斗门某商贸城出租屋,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吵架。3个月前,骆某某与其妻大吵一场,砸了家中电视机,其妻提出离婚并带一岁多的儿子返回娘家。

由于近期泥头车营运生意不佳,骆某某购买了一辆假牌假证摩托车非法营运。

10月22日,本无摩托车驾驶证的骆某某,驾驶其购买的假牌假证摩托车在路面行驶时,被斗门交警大队依法查扣摩托车和驾驶证。骆请人帮忙拿回车和证未果,将此事告诉其父母和妻子,流露出厌世和报复社会情绪。其父亲还劝他服从交警处罚,别做傻事。据邻居反映,骆某某称妻子对其态度冷淡,仍要离婚,还对其进行责骂。同时,骆觉得无驾照一段时间内无法营运影响生计,遂给父母和妻子写下遗书,表示不想活了。

11月5日14时许,骆某某在朋友曾某的陪同下,到斗门交警大队咨询其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时,民警告知他,将依法处罚款1000元,并记12分,待参加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发回驾驶证。15时30分许,骆和曾离开斗门交警大队。在回家的路上,骆告诉曾想驾车到白藤湖小学撞人,曾极力劝阻。当曾中途打电话时发现骆不见了,曾立即到白蕉派出所报警,白蕉派出所于16时30分接报后,立即将情况上报,同时派出警力带曾到白藤湖小学处置,但未发现骆某某。同时,斗门公安分局接报后指令路面警力加强巡逻警戒。

16时45分许,犯罪嫌疑人骆某某驾驶自己的蓝色东风自卸式单排座泥头车从住处出发,行至城东中学北门外将两名学生撞伤,一名平时在学校门口维持秩序的派出所综治队员见状跳上车试图制服犯罪嫌疑人,被其驾车甩脱在地受伤。另一名综治队员迅速用对讲机向派出所报告警情。泥头车在撞倒多辆汽车后,闯入学校北门,穿过校园,一路撞倒多人,从校南门驶出。

接到警情后,白蕉派出所2名值班民警带领2名综治队员驾驶处警汽车前往拦截,当赶至白蕉镇鸿福路龙泉花园路段时,发现泥头车迎面快速驶来,车左前方保险杠上挂有1名生死不明的男子,即用汽车堵截并喝令泥头车停下,但犯罪嫌疑人置若罔闻,继续驾车绕过快速行进。因处警汽车一时无法调头,一名民警迅速跳下车,跑步追赶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泥头车。前方是白蕉镇圩镇闹市,人员密集,路上还有很多放学学生及群众,情况万分危急。这名民警一边快速追赶一边继续喝令犯罪嫌疑人停车,但泥头车仍然快速向圩镇闹市冲去。民警于是果断朝犯罪嫌疑人连开2枪,犯罪嫌疑人中弹后,车辆滑行20余米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中型货车碰撞后停下,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经勘验,犯罪嫌疑人系被民警当场击毙。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骆某某祖父有精神病史。

在此事件中,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的行为已造成5人死亡(其中1名重症伤员经抢救无效于6日凌晨3时许死亡),死者中有4名学生(2男2女)和1名学生家长(男,49岁)。19人受伤,伤者中有18名学生(8男10女)和1名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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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了解,骆某某原名骆效计,1974年元月出生于陕西省镇安县,1998年,全家搬迁至随州市曾都区尚市镇星河村居住。2005年,骆效计“倒插门”与湖南衡阳一名女子结婚。2006年,他考取其驾照。据了解,骆效计一共兄妹4个。目前,骆效计的哥哥和他父亲尚居住在随州,其弟弟在珠海打工,妹妹也在打工。

骆效计租住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商贸城永福路B区15栋119号,这是一间没有卷闸门的商铺,骆效计用五颜六色的木板钉出了扇大门,屋内有两层,楼下摆着一张桌子,有个卫生间,上楼要爬自制的简陋木梯。这样一间出租屋,一个月的月租不到50元。

骆效计驾驶的疯狂泥头车车牌为“蒙K15484”。

1.作案动机

官方说法是交警扣留了骆的摩托车,令骆产生了厌世情绪,转移目标到城东中学撞学生去了。试问一个拥有东风泥头车的个体承建商会为区区1000元而对手无寸铁的学生大开杀戒,官方说法简直就把群众当傻子。

当地知情人传出来的说法是学校拖欠了泥头车司机骆的工程款,骆一气之下把泥头车开到学校见人就撞,这个说法的真实性比较高。

还有一个说法则泥头车早已是肇事车辆,被警察从后追赶,慌不择路逃进校园,行驶过程中压死压伤数十人,追至学校正门500米处被警方当场击毙,这个说法的可信性也不低。

疑点在于出警速度,虽然城东中学并非处于十分偏僻的地方,离闹市旺地仍有一段距离,目击者讲述泥头车狂奔的时速为六七十公里,而东风车从撞倒第一个人直至被警察击毙的行驶里程约为一公里,假设泥头车跑的是直路,那么从撞人到击毙所经历的时间不到一分钟。当然,事实中的地况不是直路,泥头车当时拐了几个弯,撞到沿路停靠的小面卡住车头,骆某前前后后地倒车。

期间有一个叫黄健翔的小伙子乞求负责在学校门口站岗的综治队员跳上车合力把骆某拖下来,谁知竟遭到拒绝,他一气之下自己单枪匹马跑上去把泥头车的车门打开,试图把骆从车上拖下来,但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而泥头车此时已摆脱车头的纠缠,遂加大油门向学校后门驶入,从前门驶出。用健翔小伙自己的话说“要是当时有一个综治仔肯上来帮忙扶着打开的车门,我一手就能把那个司机佬拉下来,这样就不会死那么多无辜的学生啦”。健翔小伙谈起这个话题的时候,神情极为沮丧。而斗门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的那位“神勇の综治队”若非虚构人物,恐怕也经过艺术加工了。

经过这么几下折腾,作案过程远不止一分钟,按目击者还原出来的说法大概是三到四分钟。但斗门警察的工作效率我已领教多次,举个例子去年邻居们抓了个小偷,报警40分钟才有人来,所以这起泥头车杀人案如此神速的出警速度不得不让人怀疑。

案发地点附近的店主反映,在重卡疯狂撞人之前,其后有“3辆交警的摩托车和一辆警用小汽车在追赶”,而且“一路鸣响信号,呼啸而来”。由这个细节我们有理由推断,重卡在事发之前可能存在交通违章行为,而司机为了躲避惩罚仓惶驾车逃遁,继而交警部门穷追不舍,终酿成大祸。由此而论,如果说肇事司机存在“犯罪故意”,交警部门亦难辞其咎。现在,珠海有关部门仅仅强调司机的“故意”却只字不提交警的“追赶”,不免有推卸责任之嫌。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事故推导的链条:重卡违章,然后司机驾车逃跑,然后交警兴师动众追赶,被追上之后的后果令司机恐惧,于是更加加足马力疾驰。这是事故发生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还没造成实质性后果,司机虽心乱如麻但还不至于丧失理智。

真正使司机陷入狂乱状态的时刻是在他“无意”中撞了第一辆摩托车之后,我们姑且把这当成是事故发生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事故虽已酿成,但还没有造成大面积伤亡。如果交警部门在此停下追赶的脚步,司机会不会因此而从狂乱状态中平复下来从而免于接下来更大的惨剧,我们不敢妄下结论,但可能性总归是有的。

但这种珍贵的可能性被轻易地放弃了,从此事故进入惨烈的第三阶段,此时摩托车车主的鲜血已经彻底紊乱了肇事司机的心智,刺激了他心底里的罪恶因子,泯灭了他的良知,或许是为了通过撞更多的人来达到让警方停止追赶的目的,也可能仅仅是为了逃跑而慌不择路而不择手段。总之,彼时彼刻的肇事司机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性情乖张的魔鬼,开着一辆“钢铁怪物”如入无人之境。他的眼里只有逃跑,除此再无其他。最终,他被击毙了,他的亡命之旅戛然而止。

当然我们基层的警察也是很为难的,出现得早也骂,出现得慢也骂,不开枪会有人指责:“怎么死伤几十人都不会及时开枪啊,这警察白当了”。开枪也会收到各种质疑的声音,总之众口难调。对于警察开枪击毙骆某我本人持赞成态度,原因是骆某已失去理智陷入疯狂,泥头车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该校有四千名学生而当时又正值放学时段,如果不开枪只会造成更多的伤亡,更多无辜的受害者。酒醉尚有三分醒,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对素未谋面并无过节的学生施以好比极刑般痛苦的人,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为什么有的冷血动物要给此人安上“大侠”的称谓!这社会到底怎么了,懦夫被捧成英雄,人性怎么能扭曲成这种地步呢??

2.死亡人数

毋庸置疑,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此次高效的反应速度。事发不到4个小时,也就是11月5日当晚9点,由珠海市委宣传部发出的新闻通稿就发到各家媒体的邮箱。事发不到24小时,当地政府组织涉事职能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嫌犯身份和作案动机。从某种意义是那个说,正是官方的高效,大大减轻了网络流言或者民间谣传的盛行。但事件背后的封锁,也实实在在存在。

据QQ好友(此人是东莞时报记者)透露,以下为他的口述:

“11月6日,事发第二天,早上不到9点,我和我的摄影记者赶到事发第一现场,也就是城东中学后门拐弯处,这里正集聚了很多摩的司机和当地村民,尤其是两个核心当事人,中学后门两个小卖部的老板,开着卷闸门,热心的为前来了解情况的记者介绍前天的情况。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和民警开着小车来了。人群散去。记者也离开。半个小时后,记者再回到现场,已是人群楼空,小卖部大门紧锁,卷闸门拉下,整个现场,就剩下一辆警车,还有一些乡村干部摸样的人。

我们离开的半个小时,去了泥头车司机生前的住处,白蕉商贸城一栋近乎废弃的大楼,楼下一间用乱七八糟的木板制作成大门的出租屋,一个月50元不到的租金。也是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附近邻居正在饶有兴致给记者讲述情况时,一辆警车开来了,对方要求检查记者的证件,我很配合,然后迅速离开。再过了半个小时,回到出租屋,四周又是大门紧闭,巷子不见人迹,鸦雀无声。

后来,我们去了珠海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也就是我第一篇消息的斗门区人民医院。这里是11·5事件伤者主要救治点。住院部,外科有好几层,每层都分散着住伤势程度不同的学生。几乎每一层,要么是2个治安员,要么是民警,在显眼的位置把守。如果你记者的身份暴露,这些人会很客气地请你离开。我遇到一个当地区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看上去很热心,一个劲提醒我,这些伤者家属情绪很不稳定,叫我们注意安全。

再后来,我去了一个叫大托村的地方,很多家长在我采访的中途告诉我,这里有学生家长和学生死于11·5事件,顶着烈日,差不多20分钟的摩托车车程,到了,村里治保会的就把你拦在了门外,他们的理由很充分,尊重死者家属的意见。无奈,只好打道回府。

我全程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但有两样东西,始终没有公布。首先,是骆效计的遗书,珠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不公布遗书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案件还在侦查阶段,这是司法程序需要;其次,是24个死伤者的确切身份,珠海市委宣传部的解释,是为了照顾死伤者的情绪,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给予保密,但身份的不公开,直接导致有关隐瞒死伤者确切人数的无限遐想。

佐证这一遐想的另一个细节是。斗门区殡仪馆,暂时停放并最终火化遇难者遗体的地方,11月6日,我和我摄影记者搭着摩托车赶到的时候,非但没有见到任何死者家属,倒是见到至少4个警察驻守在大门口,禁止任何人进入。

新闻发布会第二天,也就是11月7日,一家全国知名的都市报记者,找到了一个死者家庭,但同样10分钟不到的时间,镇长和民警旋即赶到,记者被民警带走,盘查询问”。

本文开头曾经提到,我有亲朋戚友就读城东中学或在此校任教,他们无一例外地对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感到愤怒与无助。他们跟我说泥头车作案地点的范围约一公里,所到之处均躺着生死未卜的伤员,被撞得支离破碎看一眼就知道救不活的学生就有六七人,伤者不计其数。事件发生后,增援到现场的警察马上驱赶围观群众,禁止任何人进入校园,禁止使用一切摄影器材,在家属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将学生尸体运走。仅有珠海钓鱼网钓友‘钓鱼也要车车'用手机偷拍的四张图片得以幸存。搞笑的是闻风赶到的媒体记者们却连一张图片都拍不到,以至于全国乃至全球报道这篇新闻稿时,无一例外地引用了‘钓鱼也要车车’现场偷拍的图片,大家可想而知斗门警方的清场速度!

斗门区人民医院的医生告诉在门口焦急等待的家长, 当晚送进来的学生中已有11人伤重不治。官方在第二天旋即公布了肇事当晚的死亡人数仅为四人,家长们再次向该医院医生求证时,医生们欲言又止。

事发至今,没有记者能进得了学校,周围的群众也没几个敢说话。医院救治11.5事件伤员的楼层有警方轮流看守,受害者家属之间严禁互相走访。种种细节,只会一再加深我不断探究的疑虑:他们到底在隐瞒什么?难道真的就是仅仅不希望记者去打扰这些不幸的家庭和不幸的人吗?

谁感觉自己口才好,心肠更好的达人可以拨打广东省公安厅投诉举报电话:020-83111222 跟他们磨磨,要求他们公布受害者的具体身份就可以,打过去的人多了才有效果。至于认为自己口才不是不好,心肠与口才成反比的大哥,你们也有任务。略施绵力把本贴转载到各大网站中,让更多的人关心这件事情。事情的发展我会密切跟踪的,务求第一时间给大家奉上第一手后续报道。

(强烈欢迎转载,请注明原作者:最高人民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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