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李天一申辩 将强奸分等级

原标题:法学教授糟蹋〝陪酒女〞,是权奴诞下的怪胎

作者:阿依郎 发表:2013-07-1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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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7月19日讯】按常理来说,能够在清华大学任教授的人,不仅拥有才高八斗的学识,更应该具备德高望重的人品。这不仅是因为教授这个职业一直为世人所敬重,更因为清华作为中国最高学府之一为国人所敬仰。

然而,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并不是所有的清华大学教授都能在拥有渊博的学识时,也能拥有德高望重的品德。近日,新浪微博认证资料显示为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上针对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天一等人轮奸案发表评论时,却大放厥词,竟称:“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凤凰网)

此言一出,网路一片哗然,且不说易教授是否在这个案子里拉偏架,单单从一个法学教授嘴里说出如此违背法律常识的狂语,真让人大跌眼镜。此番言论一出,立即召来无数网友的指责和痛骂,线民不仅认为易延友失去了作为一个正常人最起码的是非观念,而且,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的主任,易延友此言更是丧失了一个法律人所坚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最基本职业道德。

笔者也特地跑去易延友的微博里看了这条原始微博,这条140字的微博内容,易教授分条理列出了1、2、3条理由,由此可以看出,此条微博并非易教授冲口而出,而是经过思考总结后说出来的,是刻意为之。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这个人人平等的涵义里,是没有民族、性别、男女、职业之分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应该平等的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个连普通百姓都明白的道理,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的易延友,自然也深知其义。

但是, 让人始料不及的事,堂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却把是非颠倒,将人分为了三六九等,不仅公然为李天一等轮奸案申辩,更得出了“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这样让人匪夷所思的谬论。

笔者认为,清华教授之所以能说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这样的蠢话,其实质是权奴诞下的怪胎。

其实,所年来,谄媚权力,充当权奴的专家、教授不在少数,从北大教授刘晓原认为访民99%是精神病人到北大李可基教授认为三聚氰胺成年人拿着喝也没事;从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认为苏丹红鸭蛋危害不大到今天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的主任易延友认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等等,这些专家、教授在权力和金钱面前,放弃了原则、丧失了道德,昧着了良心。

之前李天一案聘请的新律师王冉与陈枢律师表示将为其做无罪辩护而震惊业界,如今法学教授“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的狂言更是饱受鞭挞。

俗话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公平、公正不仅是法制社会的基本体现,更是人们孜孜追求的目标。因此,无论易延友们身上的光环有多么闪亮,只要他阻碍人们追求公平、公正这一梦想,就将被民众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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